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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touch Software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3

May 1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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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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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新致软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包含 2022 年 12 月 15 日),以自有资金拟增持股份的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 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郭玮先生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32%,其中:认购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173,300 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6,700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347,297.32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 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 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关于增持上海 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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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主体的姓名: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

(二)本次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23,3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1773%。同时,其持有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 68.5483%股权,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2,567,856 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26.21%;其持有上海中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3.5925%股权,上海中件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3,309,088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58%。郭玮先生合 计控制公司 31.9673%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未披 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7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32%,其中:认购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173,300 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6,700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347,297.32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 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 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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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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