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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touch Softwar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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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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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致软件”)于2020 年12 月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 个 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4,550.56 万股,发行价格为10.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88,275,08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125,725.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149,362.9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 年12 月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 年12 月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 保险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21,540.45 21,540.45
2 银行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15,701.51 15,701.51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15,216.71 15,216.71
合计 52,458.67 52,458.6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0 年12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 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保荐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50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