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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touch Softwar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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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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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上海新致软件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致软件”) 于2020 年12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4,550.56 万股,发行价格为10.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88,275,08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125,725.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149,362.9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 年12 月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 年12 月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114.94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金额52,458.67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保险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21,540.45 21,540.45 15,500.00
2 银行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15,701.51 15,701.51 13,500.00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15,216.71 15,216.71 12,114.94
合计 52,458.67 52,458.67 41,114.94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 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保荐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长江保荐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