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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touch Softwar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7, 2021
58514_rns_2021-07-07_03dc780b-2ea5-43bf-a9f2-3f23aec5b00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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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新致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调整在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2 人调整为473 人;本 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95 万股调整为766.5 万股,除上述调整 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内容一致。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同意以 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6.5 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