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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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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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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 2024-05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董事会对本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 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

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 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9,190.588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750.7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93.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57.4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
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1 合肥AMOLED显示驱动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肥宏芯
达微电子
有限公
司、上海
新相微电
子股份有
限公司
49,291.30 49,291.30 49,000.00
2 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
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肥宏芯
达微电子
有限公司
25,960.00 25,960.00 12,657.46
3 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上海新相
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
36,651.40 36,651.40 3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40,000.00 0.00
合计 - 151,902.70 151,902.70 91,657.46

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 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520.37 万元。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 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

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 审议程序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董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有关规定对投资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进行。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 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保荐机构同意新相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