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6, 2024

58517_rns_2024-04-26_1e21e2a1-11db-4f5b-9f87-68cdbde109e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 2024-02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于2024 年 4 月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 增新相微为“合肥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合肥调整为合肥、上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9,190.588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93.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 年5 月29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9,291.30 49,291.30 49,000.00
2 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25,960.00 25,960.00 12,657.46
3 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6,651.40 36,651.40 3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0.00
合计 151,902.70 151,902.70 91,657.46

三、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为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募投项目,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 的有效实施和管理,拟新增新相微为实施主体,新增上海作为实施地点,与合 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芯达”)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合肥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除此以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 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 下:

(一)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增前 新增前 新增后 新增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合肥AMOLED 显示驱
宏芯达、新
动芯片研发及产业 宏芯达 合肥 合肥、上海
相微
化项目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2864810L 法定代表人:PETER HONG XIAO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10 号 3 层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45952.941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 审议程序

2024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新相微为“合肥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合肥调整为合肥、上海。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二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新增公司为“合肥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上海为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七、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 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