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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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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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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相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5,260,727.1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112,501.63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8,225.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6,243,047.36元。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年度金额 | 累计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916,574,627.93 | - | 916,574,627.93 |
| 减:使用募集资金 | 202,112,501.63 | 23,148,225.55 | 225,260,727.18 |
|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130,000,000.00 | - | 130,000,000.00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28,000,000.00 | 115,087,045.38 | 143,087,045.38 |
| 减:募投项目终止、结项转出 | - | 115,214,657.62 | 115,214,657.62 |
|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 | 143,087,045.38 | 143,087,045.38 |
| 加: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 130,000,000.00 | - | 130,000,000.00 |
| 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 | 886,904.11 | - | 886,904.11 |
|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32,190,507.33 | 17,066,392.79 | 49,256,900.12 |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19,539,537.74 | 626,243,047.36 | 626,243,047.3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3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11月21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的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3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5年5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09005310333 | 952,444,689.04 | 6,067,523.42 | 活期 |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905010120190016688 | - | 504,303,540.36 | 活期 |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 905010120190013990 | - | 115,871,983.58 | 活期 |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905010120190015566 | - | -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09005310018 | - | - | 活期 |
| 合计 | 952,444,689.04 | 626,243,047.36 |
注: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的账号“8110201012201642238”,以及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在该行开设的账号“8110201012601642127”,因“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终止,已于本年度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8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将使用的3,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于2025年2月21日至5月1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3,300.00万元,于2025年5月12日归还;2025年6月30日至10月2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7,708.70万元,于2025年10月2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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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除此之外,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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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投资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中“软件投资”及“研发费用”的投入金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后由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621.09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12月将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1,521.47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鉴证结论
新相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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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相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相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相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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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青
方清
魏先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916,574,627.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48,225.55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5,214,657.6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5,260,727.1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57%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492,913,000.00 | 490,000,000.00 | 490,000,000.00 | 18,786,087.55 | 21,078,904.18 | -468,921,095.82 | 4.30 | 2026年拟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259,600,000.00 | 126,574,627.93 | 126,574,627.93 | 2,395,600.00 | 17,907,562.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66,514,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966,538.00 | 186,274,261.00 | -113,725,739.00 | 62.09 | 2027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4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519,027,000.00 | 916,574,627.93 | 916,574,627.93 | 23,148,225.55 | 225,260,727.18 | -582,646,834.82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6年6月”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6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5年12月将该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1,521.47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基于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意终止“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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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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