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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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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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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在 2024 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现任委员分别为周波女士、Jay Jie Chen(陈捷)先生、Weigang Greg Ye(叶卫刚)先生,其中周波女士、Jay Jie Chen (陈捷)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周波女士担任。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吴金星先 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为周波女士、Jay Jie Chen(陈捷)先生、吴金星先生。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周波女士、Jay Jie Chen(陈捷)先生、黄琳女士,其中周波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黄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琳 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由公司董事 Weigang Greg Ye(叶卫刚)先生担任审计委 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为周波女士、Jay Jie Chen(陈捷) 先生、Weigang Greg Ye(叶卫刚)先生,现任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 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8 次会议,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关 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听取、指导了公司相关工作。 具体如下:
| 会议时间 | 议案 | 审议结果 |
|---|---|---|
| 2024年3月8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 2024年4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 2024年7月19日 |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 2024年8月12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 2024年9月9日 | 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 2024年10月1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 2024年11月7日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 2024年12月6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三、 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进场后均保持积极沟通,对外部审 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 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 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系公司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 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所作的决定。审计委 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 系,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相关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 各项规定,公司财务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化运行。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 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 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 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了相关事项,并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 的作用,切实承担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 和稳健发展。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 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 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等重要事 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