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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 Centurion Net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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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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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新 城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行并称为“浦发银行”)。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金额及期限: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购买上海银行“稳进”3 号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 500.00 万元,期限 181 天(名义投资期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炬技术”)购买上海银行“稳进”3 号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 1,500.00 万元,期限 181 天(名义投资期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购买浦发新城支 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产品初始金额为 45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和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和 27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 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7)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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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前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炬技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分别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青浦支行”)签署了《利 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协议书》,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智能知存款协议》,购买了银行 通知存款产品。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内的资 金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随时支取。前述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浦发青浦支行签署了现金管理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1)兴业银行智能通知存款产品
| 签署日期 | 2020 年10 月23 日 |
|---|---|
| 甲方(企业金融 客户)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乙方 |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 最低留存金额 | 甲方在签约时应设定活期账户的最低留存金额,设定的留存金额应不 低于人民币拾万元,甲方设定的具体的最低留存金额以《兴业银行企业 金融客户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客户签约表》设定的活期留存金额为准。 |
| 活期转通知 | 每日日终,自动将满足以下条件的活期存款金额转入通知存款账户,活 期自动转通知根据转款时智能通知存款账户余额是否为零分为首期划 转和存续划转。 (一)首期划转指智能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零,且活期存款账户日终可 用余额达到或超过活期账户留存金额和单位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额 (人民币50万元)之和时,系统自动将活期账户中超出留存金额部分 的万元整数倍转存为单位通知存款。 (二)存续划转指对于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不为零的智能通知存款账户, 当其活期存款账户中可用余额超过活期留存金额时,将超出留存金额 部分的万元整数倍转入其通知存款账户。 |
| 自动转活期 | 甲方办理对外支付时,若活期账户资金不足,系统自动将满足对外支付 和通知存款支取条件的最小金额的万元整数倍转入活期存款账户。自 动支取金额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自动支取金额应不小于满足对外支付的第一个万元整数倍(交易 金额减活期存款可用余额进位取万元整数); (二)自动支取金额不低于10万元; (三)自动支取后的通知存款的留存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等于0,如 留存金额低于50万元应全额支取(全额支取时,自动支取金额可不为 |
2
| 万元整数倍)。 | |
|---|---|
| 手工转活期 | 甲方可直接办理智能通知存款支取,支取款转入对应的活期账户,支取 的金额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手工支取金额不低于10万元; (二)手工支取后的通知存款的留存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等于0,如 留存金额低于50万元应全额支取。 |
| 计息 | 企业金融客户智能通知存款统一由系统批处理自动计息,计息规则如 下: (一)智能通知存款账户日终余额非零不足七天 系统在智能通知存款账户余额归为零的次日日初计息,按当日一天通 知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转入活期账户。 (二)智能通知存款账户日终余额非零满七天 系统在第八日日初计息,先取七日日终余额最小值,以第八日通知存款 利率计息;再计算各日的日终余额扣除上述最小值后的剩余金额,剩余 金额大于等于50 万元按第八日一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小于50 万元 按第八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转入通知存款账户。 (三)智能通知存款账户日终余额非零超过七天 从智能通知存款账户余额第一个非零之日起按照七日分割,满七日按 照本条第(二)款计息,不满七天按照本条第(一)款计息。 (四)以上各档存款期利率为相应档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
| 争议解决条款 |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 的,双方均同意以如下第壹种方式解决: (壹)向乙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解决纠纷,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庭的 开庭地点选择在/开庭。 在诉讼、仲裁、其他方式解决争议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 仍须履行。 |
(2)浦发银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产品
| (2)浦发银 | 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产品 |
|---|---|
| 申请日期 | 2020 年12 月17 日 |
| 指定结算账户最 低留存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 每笔转存存款金 额 |
人民币500,000.00元 |
| 通知存款利率 | 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遇利率规定或相关政策变化的,上述有关利 率应以浦发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调整公布的利率为准。) |
| 每笔自动转存为 七天通知存款的 资金应符合的规 则 |
(1)以起息日起的每一个连续的七天期限为一个存款周期。首次起息 日为该笔转存资金存入通知存款专用账户之日,每一个支取日为起息 日起每一个连续七天期限届满之日。本协议书项下,实际支取指将通知 存款专用账户中的存款本金及利息支取并转出通知存款专用账户至指 定结算账户。客户特此确认: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内,只要客户在每 一个支取日未发生实际支取,即视为客户同意全额支取存款本金及利 息并申请将相应资金继续转存叙作下一个七天存款周期的利多多通知 存款(即转存支取),按此,每一个存款周期的支取日均为下一个存款 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存款周期的存款资金为上一个存款周期的本息 合计。 (2)客户特此确认:本协议书生效后,浦发银行系统会自动默认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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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存资金自动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的同时,均通知浦发银行七天后全 额支取。每一个存款周期的支取通知的发送以浦发银行系统自动发送 者为有效的支取通知。 (3)每一个存款周期适用单独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该利率按照本协 议书的约定确定。 (4)如果任何一个存款周期届满之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客户如欲实际 支取存款资金,则应顺延至支取日后的第一个银行营业日支取相应资 金,顺延的期间如果不满一个存款周期,应按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 计息。 (5)对于任何一笔存款资金,如果客户在该笔资金的某个存款周期届 满之前实际支取了相应资金,则该笔存款资金的本周期的适用利率为 实际支取日浦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但该次提前支取不影 响该笔资金此前每一个存款周期的计息。 (6)对于任何一笔存款资金的支取,无论是实际支取还是转存支取, 均应以该笔存款资金本息全额整笔支取,不得部分支取。 |
|
|---|---|
| 对外支付支取原 则 |
如果客户指定结算账户发生对外支付,导致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相 关的应付款项,客户特此授权浦发银行首先转回已届支取日的存款资 金,然后按照后存入先转回的原则,将相应存款资金本息逐笔转回至指 定结算账户,直至该账户余额达到或超过本款所述的需对外支付款项 或存款资金用尽时为止,如果该账户有可使用的透支额度,则存款资金 用尽之后方可使用透支额度,并应按照有关透支协议的规定进行透支 还款,在透支余额清零之前,对于存入该账户的资金不得发生新的存款 业务。本款情况下对于转出资金视同实际支取。 |
2、新炬技术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新炬技术与浦发青浦支行签署了“浦发银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产品” 的现金管理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 申请日期 | 2020 年9 月30 日 |
|---|---|
| 指定结算账户最 低留存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 每笔转存存款金 额 |
人民币500,000.00元 |
| 通知存款利率 | 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遇利率规定或相关政策变化的,上述有关利 率应以浦发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调整公布的利率为准。) |
| 每笔自动转存为 七天通知存款的 资金应符合的规 则 |
(1)以起息日起的每一个连续的七天期限为一个存款周期。首次起息 日为该笔转存资金存入通知存款专用账户之日,每一个支取日为起息 日起每一个连续七天期限届满之日。本协议书项下,实际支取指将通知 存款专用账户中的存款本金及利息支取并转出通知存款专用账户至指 定结算账户。客户特此确认: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内,只要客户在每 一个支取日未发生实际支取,即视为客户同意全额支取存款本金及利 息并申请将相应资金继续转存叙作下一个七天存款周期的利多多通知 存款(即转存支取),按此,每一个存款周期的支取日均为下一个存款 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存款周期的存款资金为上一个存款周期的本息 合计。 (2)客户特此确认:本协议书生效后,浦发银行系统会自动默认每笔 转存资金自动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的同时,均通知浦发银行七天后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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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支取。每一个存款周期的支取通知的发送以浦发银行系统自动发送 者为有效的支取通知。 (3)每一个存款周期适用单独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该利率按照本协 议书的约定确定。 (4)如果任何一个存款周期届满之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客户如欲实际 支取存款资金,则应顺延至支取日后的第一个银行营业日支取相应资 金,顺延的期间如果不满一个存款周期,应按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 计息。 (5)对于任何一笔存款资金,如果客户在该笔资金的某个存款周期届 满之前实际支取了相应资金,则该笔存款资金的本周期的适用利率为 实际支取日浦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但该次提前支取不影 响该笔资金此前每一个存款周期的计息。 (6)对于任何一笔存款资金的支取,无论是实际支取还是转存支取, 均应以该笔存款资金本息全额整笔支取,不得部分支取。 |
|
|---|---|
| 对外支付支取原 则 |
如果客户指定结算账户发生对外支付,导致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相 关的应付款项,客户特此授权浦发银行首先转回已届支取日的存款资 金,然后按照后存入先转回的原则,将相应存款资金本息逐笔转回至指 定结算账户,直至该账户余额达到或超过本款所述的需对外支付款项 或存款资金用尽时为止,如果该账户有可使用的透支额度,则存款资金 用尽之后方可使用透支额度,并应按照有关透支协议的规定进行透支 还款,在透支余额清零之前,对于存入该账户的资金不得发生新的存款 业务。本款情况下对于转出资金视同实际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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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购买的通知存款产品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委托 方 |
受托 方 |
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上市日2021年 1月21日现金 管理金额 |
期间内支取 金额合计 |
期间内支取 日期 |
期间内转存 金额合计 |
期间内转存 日期 |
2021年3月31日 现金管理金额 |
自上市日起 至2021年3月 31日收到的 累计收益 |
|---|---|---|---|---|---|---|---|---|---|---|
| 公司 | 兴业 银行 |
银行 通知 存款 |
兴业银行智能 通知存款产品 |
242.00 | 0.00 | / | 0.00 | / | 242.00 | 0.97 |
| 浦发 青浦 支行 |
利多多通知存 款业务B类 |
1,800.00 | 0.00 | / | 4,500.00 | 2021/03/10- 2021/03/19 |
6,300.00 | 11.25 | ||
| 新炬 技术 |
浦发 青浦 支行 |
利多多通知 存款业务B类 |
2,300.00 | 2,150.00 | 2021/01/27- 2021/02/03 |
800.00 | 2021/03/17- 2021/03/30 |
950.00 | 2.60 |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 (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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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委 托 方 |
受托 方 |
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金额 (万元)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 化安 排 |
参考年 化收益 率 |
预计 收益 (如有) |
是否构 成关联 交易 |
|---|---|---|---|---|---|---|---|---|---|---|---|---|
| 公 司 |
上海 银行 |
结构 性存 款 |
“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 | 500.00 | 1.00%-3.40% | / | 181天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 | / | / | 否 |
| 新 炬 技 术 |
上海 银行 |
“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1.00%-3.40% | / | 181天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 | / | / | 否 | |
|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
浦发 新城 支行 |
银行 通知 存款 |
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 | 450.00 (初始金额) |
2.025% | / | 无固定期 限,可随 时支取 |
/ | / | /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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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授权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 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同时, 公司严格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了“上海银行‘稳进 3 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现金管理 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1 年4 月13 日 |
|---|---|
| 委托人(客户)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受托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 |
| 存款本金 |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大写) |
| 收益起算日 | 2021 年4 月15 日 |
| 到期日 | 2021 年10 月13 日 |
| 存款到期 |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存款账户资金和 利息划转至本协议约定的授权指定账户 |
| 收费 | 结构性存款一经开始起算收益,受托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委托人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并在受托人向委托人兑付结构性存款收 益时直接扣收。管理费率及计算公式在《存款说明书》中载明。受托 人根据业务发展和投资管理情况,可以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 整,但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若委托人不接受调整,则有权 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赎回结构性存款。 |
| 违约条款 |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委托人及受托人承诺将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 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 生效 |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生效。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双方应重新 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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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炬技术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新炬技术与上海银行签署了“上海银行‘稳进 3 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现金 管理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1 年4 月13 日 |
|---|---|
| 委托人(客户) | 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受托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 |
| 存款本金 | 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大写) |
| 收益起算日 | 2021 年4 月15 日 |
| 到期日 | 2021 年10 月13 日 |
| 存款到期 |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存款账户资金和 利息划转至本协议约定的授权指定账户 |
| 收费 | 结构性存款一经开始起算收益,受托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委托人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并在受托人向委托人兑付结构性存款收 益时直接扣收。管理费率及计算公式在《存款说明书》中载明。受托 人根据业务发展和投资管理情况,可以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 整,但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若委托人不接受调整,则有权 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赎回结构性存款。 |
| 违约条款 |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委托人及受托人承诺将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 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 生效 |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生效。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双方应重新 签订协议。 |
3、公司广州分公司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广州分公司与浦发新城支行签署了“浦发银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 产品的现金管理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 申请日期 | 2021 年4 月1 日 |
|---|---|
| 指定结算账户最 低留存额 |
人民币500,000.00元 |
| 通知存款利率 | 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 (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遇利率规定或相关政策变化的,上述有关利 率应以浦发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调整公布的利率为准。) |
| 每笔自动转存为 七天通知存款的 资金应符合的规 则 |
(1)以起息日起的每一个连续的七天期限为一个存款周期。首次起息 日为该笔转存资金存入通知存款专用账户之日,每一个支取日为起息 日起每一个连续七天期限届满之日。本协议书项下,实际支取指将通知 存款专用账户中的存款本金及利息支取并转出通知存款专用账户至指 定结算账户。客户特此确认: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内,只要客户在每 一个支取日未发生实际支取,即视为客户同意全额支取存款本金及利 息并申请将相应资金继续转存叙作下一个七天存款周期的利多多通知 存款(即转存支取),按此,每一个存款周期的支取日均为下一个存款 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存款周期的存款资金为上一个存款周期的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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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客户特此确认:本协议书生效后,浦发银行系统会自动默认每笔 转存资金自动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的同时,均通知浦发银行七天后全 额支取。每一个存款周期的支取通知的发送以浦发银行系统自动发送 者为有效的支取通知。 (3)每一个存款周期适用单独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该利率按照本协 议书的约定确定。 (4)如果任何一个存款周期届满之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客户如欲实际 支取存款资金,则应顺延至支取日后的第一个银行营业日支取相应资 金,顺延的期间如果不满一个存款周期,应按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 计息。 (5)对于任何一笔存款资金,如果客户在该笔资金的某个存款周期届 满之前实际支取了相应资金,则该笔存款资金的本周期的适用利率为 实际支取日浦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但该次提前支取不影 响该笔资金此前每一个存款周期的计息。 (6)对于任何一笔存款资金的支取,无论是实际支取还是转存支取, 均应以该笔存款资金本息全额整笔支取,不得部分支取。 |
|
|---|---|
| 对外支付支取原 则 |
如果客户指定结算账户发生对外支付,导致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相 关的应付款项,客户特此授权浦发银行首先转回已届支取日的存款资 金,然后按照后存入先转回的原则,将相应存款资金本息逐笔转回至指 定结算账户,直至该账户余额达到或超过本款所述的需对外支付款项 或存款资金用尽时为止,如果该账户有可使用的透支额度,则存款资金 用尽之后方可使用透支额度,并应按照有关透支协议的规定进行透支 还款,在透支余额清零之前,对于存入该账户的资金不得发生新的存款 业务。本款情况下对于转出资金视同实际支取。 |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购买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投向分别为:
1、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 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 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
-
2、浦发银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 B 类产品为银行通知存款,不涉及资金
-
投向。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上海银行(证券代码 601229)、浦发银行(证券代码 600000)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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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6,292.14 |
| 负债总额 | 24,727.91 |
| 净资产 | 41,564.23 |
| 项目 | 2020 年度 (经审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55.19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产品的本金通 过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税后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 益”项目;本次购买的通知存款现金管理产品的本金通过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 金”项目列报,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
六、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 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产品,投资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 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和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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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 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事项不涉及 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和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和《上海新炬网络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八、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
|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注)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 1 | 银行通知存款 | 8,092.00 | 1,810.00 | 21.39 | 6,282.00 |
| 2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0.00 | 0.00 | 2,000.00 |
| 合计 | 10,092.00 | 1,810.00 | 21.39 | 8,282.00 | |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8,282.00 | ||||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 年净资产(%) |
19.93 | ||||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 年净利润(%) |
0.20 |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8,282.00 |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3,718.00 | ||||
| 总理财额度 | 22,000.00 |
注:此处实际收益为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实际收到的收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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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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