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nghai Moons' Electric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l 9, 2017
57806_rns_2017-07-09_199223df-bc8c-4697-81d0-f36e24c11f3b.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7-01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7 月25 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168 号鸣志园业务楼127 会
议室(大培训室)
-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 年7 月25 日
至2017 年7 月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拟投资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并签 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 |
| 2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 年7 月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7 年7 月1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728 | 鸣志电器 | 2017/7/18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会议登记时间
2017 年7 月20 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00 -17:00
(二) 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168 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三) 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 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 函或传真须在2017 年7 月20 日17:00 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 料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 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
(一)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
(二)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168 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 编:201107)
电话:021-52634688
传真:021-62968690
联系人:温治中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7 月10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 年7 月2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拟投资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 目并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
| 2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