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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Medicilon Inc.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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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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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02 证券简称: 美迪西 公告编号: 2021-020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上海美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斓企业”)持有公司 股份445,4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上海美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美劭企业”)持有公司股份411,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上海美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熹企业”)持有公司股份 1,049,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美斓企业、美劭企业、美熹企业均为由 上海泽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持有1,905,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
上述股份为公司IPO 前取得股份,且股份已于2020 年11 月5 日起解禁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美斓企业、美劭企业和美熹企业拟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578,452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93%。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 年7 月19 日至2022 年1 月18 日, 大宗交易减持区间为2021 年7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国林不参与本次减持,本次减持后其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不会发生变化;公司监事曾宪成、王显连、周南梅及核心技术人员 徐永梅、原核心技术人员胡哲一本次计划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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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 年6 月25 日收到公司股东美斓企业、美劭企业、美熹企业《关 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上海美斓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445,404 | 0.72% |
IPO 前取得:445,404 股 |
| 上海美劭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411,323 | 0.66% |
IPO 前取得:411,323 股 |
| 上海美熹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1,049,185 | 1.69% |
IPO 前取得:1,049,185 股 |
注:上海美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原股东上海美斓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美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原股东上海美劭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美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原股 东上海美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于2021 年4 月19 日更名。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第一组 | 上海美斓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404 | 0.72% |
美斓企业、美劭企业、美熹 企业、上海美甫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由上 海泽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普通合伙人,王国林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上海美劭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1,323 | 0.66% |
||
| 上海美熹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9,185 | 1.69% |
||
| 上海美甫投资管理合 | 98,491 | 0.16% |
2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王国林 | 2,845,597 | 4.59% | ||
| 合计 | 4,850,000 | 7.82%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 上海美斓 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不超过: 173,980 股 |
不超 过: 0.28%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73,98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73,980 股 |
2021/7/19 ~ 2022/1/18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 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上海美劭 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不超过: 222,401 股 |
不超 过: 0.36%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22,401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22,401 股 |
2021/7/19 ~ 2022/1/18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 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 上海美熹 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不超过: 182,071 股 |
不超 过: 0.29%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82,071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82,071 股 |
2021/7/19 ~ 2022/1/18 |
按市场价 格 |
IPO 前取 得 |
自身资 金需求 |
注:美斓企业、美劭企业、美熹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区间均为2021 年7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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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美斓企业、美劭企业、美熹企业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 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曾宪成、王显连、周南梅就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 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 司发出相关公告;
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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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徐永梅、原核心技术人员胡哲一就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于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累积使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 营等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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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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