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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LAIMU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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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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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 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公司本部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研究 与开发、投资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1.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营业收入 错报≥2% 1%≤错报<2% 错报<1%
利润总额 错报≥10% 5%≤错报<10% 错报<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
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
未加以改正;(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其
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
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1% 0.5%≤错报<1% 错报<0.5%
营业收入 错报≥2% 1%≤错报<2% 错报<1%
利润总额 错报≥10% 5%≤错报<10% 错报<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4)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
(5)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
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转良好,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得以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达到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目标。 2021 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检查,提高公司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全面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新爱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