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Jinqiao Export Processing Zone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Nov 26, 2015

56885_rns_2015-11-26_965d685b-8133-465b-8239-3b19ff03421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7届42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是公司参加竞买"达 之路项目"的司法拍卖成功后,为支付部分拍卖成交价款而向银行借款所导致的, 具有合理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依法依规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 并且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8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对以上事项, 我们均表示同意。

全体独立董事:

丁以中(签名)

乔文骏(签名)

霍佳震(签名)

张 鸣 (签名)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7届42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是公司参加竞买"达 之路项目"的司法拍卖成功后,为支付部分拍卖成交价款而向银行借款所导致的, 具有合理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依法依规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 并且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8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对以上事项,我们均表示同意。

全体独立董事:

乔文骏(签名)

丁以中(签名)

霍佳震(签名)

张 鸣 (签名)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7届42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是公司参加竞买"达 之路项目"的司法拍卖成功后,为支付部分拍卖成交价款而向银行借款所导致的, 具有合理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依法依规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 并且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并由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5年8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对以上事项,我们均表示同意。

全体独立董事:

丁以中(签名)

乔文骏(签名)

霍佳震(答名)

张 鸣 (签名)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7届42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是公司参加竞买"达 之路项目"的司法拍卖成功后,为支付部分拍卖成交价款而向银行借款所导致的, 具有合理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依法依规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 并且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5年8月10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对以上事项, 我们均表示同意。

全体独立董事:

丁以中(签名)

乔文骏(签名)

叫鸟 (答名) 张

霍佳震(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