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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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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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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4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4 年度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王立民先生、张 泓铭先生及董事徐有利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的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担任。

.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 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所有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 议,情况如下:

  1. 2014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年审计划会),会议主要内容是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 计划安排和审阅公司 2013 年财务报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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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 议主要内容,一是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为“上会事务所”)就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 通,就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 审议并发表意见;二是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 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三是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四是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14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 年度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及《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两项议案,并同意将报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 估。上会事务所作为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受 公司董事会聘用后,向公司派出了具备审计工作所需专业素养和 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

报告期内,我们与上会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达成了一致。审计期间,上 会事务所按照既定的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 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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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 极与上会事务所进行沟通,实现了有效的信息传递。按照审计计 划安排,上会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在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上会事务所秉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勤勉谨慎、 认真高效地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约定中的义务,按时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1.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 可了该计划的可行性。在内部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有效监督了审计工作执 行情况,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过对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1.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 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情、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的事项。

  1.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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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系统化梳理, 对内控制度进行了分类汇总、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规范经营运作。通过加强对经营环节的有效控制,防范了公司经 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提高了经营 效率和效果,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和舞弊行为,保证 了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了企业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最终,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将报 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明确职责与使命:对内,协调管理层、 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对外,有效联络外部审计机 构,确保沟通顺畅。在充分听取内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证信息的高效 传递,实现公司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内外信息对称, 提高了各方审计工作的效率。

. 向董事会提交续聘上会事务所的建议

上会事务所在 2014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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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对公司 2014 年度的会计报告及 内控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中,上会事务所高效尽责,递交的审计结果 客观、公正。鉴于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5 年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各项职责。2015 年,我们将继续发挥监督、指导、审阅和协调的 职能,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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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曹惠民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立民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泓铭 ____________________ 徐有利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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