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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r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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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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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12)第 0370 号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于后附的《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自我评估报告”)中所述的贵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其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内部控制并 保持其执行的有效性,以及确保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贵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 自我评估报告中所述的与贵公司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以 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自我 评估报告中所述的贵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 计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 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自我 评估报告所述的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 其具体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需要说明的是,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为 201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波
中国注册会计师 欧阳丹
中国 上海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