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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ongda New Materia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Jul 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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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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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4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7月15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形成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13年7月31日 14:00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三楼会 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内容请详见2013 年7 月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3年7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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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7月31日 上午8:30-11: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 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扬 中市明珠广场)证券部,邮编:212200。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3359032
传真:0511-83365478
联系地址: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证券部 邮政编码:212200
联系人:邓台平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附: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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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截止2013年 7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宏达新材”(002211) 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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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序号 |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一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投票人签字: | 备注: |
特别说明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2)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 3)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
5)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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