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NGHAI HOLYSTAR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9, 2021
58344_rns_2021-04-09_f3c3fe07-009b-4f55-8605-be8a553aa6d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租赁办公 用地,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 计 金额 |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 |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 生的交易 金额 |
上年 实际 发生 金额 |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 |
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 原因 |
|---|---|---|---|---|---|---|---|
| 办公楼 租赁 |
金煤控 股集团 有限公 司 |
550.00 | 49.68 | 167.57 | 416.79 | 43.41 | 不适用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 计金额 |
上年(前次)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办公楼租赁 | 金煤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400.00 | 416.79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关联人名称 | 金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煤控股”)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陈嘉伟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07年5月21日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丰登路1028弄5号208室 |
| 主营业务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顾问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3,893.36万元,净 资产44,692.26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9.70 万元,净利润334.39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值)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嘉伟持有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股权,上海鑫
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煤控股 100%股权。同时,陈嘉伟担任金煤控股执行 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煤 控股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金煤控股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 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金煤控股 2021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金煤控股租 赁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 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 已签订的租赁协议将继续如约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 关联方 | 关 联 交 易 内容 |
用途 | 位置 | 签署日 | 合同期限 | 是否 生效 |
|---|---|---|---|---|---|---|
| 金煤控股 | 租赁 | 办公 | 上海市古美路1528 号A3幢8楼 |
2020/12/7 | 2021/1/1- 2021/12/31 |
是 |
| 租赁 | 办公 | 上海市古美路1528 号A3幢7楼 |
2019/10/15 | 2019/11/1- 2021/10/31 |
是 |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地,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 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 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力达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依据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作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宏力达 2021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星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