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Highl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12, 2020

56870_rns_2020-08-12_41337ddf-37d3-428a-bd74-89f16af9600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及《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 们作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原则, 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 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津贴安排参考同行业、地区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水平确定, 有利 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董事的专业管理水平,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 意识,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公司董事津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提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国良、王玉、庄华、严杰、余卓平、李海滨、李春荠、郑建东、董鑑华为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玉、严杰、余卓平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 体状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他们的其他兼职不会影响其履行 本公司董事的职责。

2、本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鉴于上述提名董事的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 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mathbf{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部分 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Mx$ 张 驰: 严 杰: 余卓平:

$\sim$ $\sim$

$\sim$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