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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ighl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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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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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及《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 们作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原则, 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 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津贴安排参考同行业、地区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水平确定, 有利 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董事的专业管理水平,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 意识,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公司董事津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提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国良、王玉、庄华、严杰、余卓平、李海滨、李春荠、郑建东、董鑑华为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玉、严杰、余卓平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 体状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他们的其他兼职不会影响其履行 本公司董事的职责。
2、本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鉴于上述提名董事的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 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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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部分 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Mx$ 张 驰: 严 杰: 余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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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