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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ighl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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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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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2020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位委员为第八届独立董事严杰先生、 张驰先生、余卓平先生及董事郑建东先生、董事冯国栋先生,其中主任委员为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严杰先生。

2020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当天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选举独立 董事严杰先生、王玉女士、余卓平先生和董事庄华先生、李海滨先生组成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严杰先生。审 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成员超过成员总数的1/2。

二、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如下6次会议:

1、2020年3月11日,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普华永道”)已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与普华永道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普华永道年审会计师提 交了对2019年年报财务审计初步结果的说明;董事审阅了上述报告及经初步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普华永道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未表示异议,要求普华永道 按工作安排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及出具审计报告。

2、2020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普华永道 年审会计师关于海立股份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报告, 经审议通过了《2019年审计内控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关于公司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 求予以公开披露。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同 意将履职情况汇总报告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予以披露。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度对外担保

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会议还听取了《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并同意报告董事会和监事 会。

3、2020年8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 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及说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同时审阅了《2020年上 半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4、2020年8月3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九届一次会议,会议根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董事长提名,选举严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委任彭思瑶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

5、2020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说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0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年审会计师进行2020年年报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沟通,委员审阅了年审会计师财务审计及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及预审说明,审议同意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年审会计师保 持沟通,对其执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评价。

普华永道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该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 和资格证书,声明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因外部环境 变化影响审计函证及现场审核周期,根据审计实际情况,普华永道与公司沟通调 整年报相关的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要求普华永道按调整后的工作安排推进年度 审计工作及出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按照调整后的审计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了各项工作,并就发现的管理问题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管理层坦诚提 出管理建议,管理建议的提出及改善情况的跟踪对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及推动公司 管理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在普华永道开展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之前,审计委员会已先行审阅了公 司自行编制完成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说明,形成了初步的审阅意见。在普华永道已 出具2019年度财务审计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普华永道进行了无 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审阅了普华永道年审会计师提交的对2019年年报财务 审计初步结果的说明及经初步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普华永道出具的初步审计 意见未表示异议,要求普华永道按工作安排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及出具审计报告。 在普华永道提交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年审会 计师关于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做出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决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监督的工作计划及执行情 况报告并提出指导意见,与普华永道就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沟通, 在普华永道提交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经沟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在年度财务审计及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通过良好的沟通,协调推动年度 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恪尽职 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更好地完成董事 会的各项委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