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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i-tech Control Syst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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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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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控制”或“公司”或“发行 人”)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出 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具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得控制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德富 联系电话:010-6322282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祎健 联系电话:0755-820268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不适用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不适用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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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业绩大幅波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海得控制2016年度业绩下降,营业利润、利
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
同比下降99.17%、66.62%、82.76%,基本每
股收益预计下降83.61%。
业绩下降原因为:公司大功率电力电子业务
中风机变流器市场需求在去年政策刺激下的
装机量突增之后,今年风机装机量步入调整
期,全年新增装机量持续放缓,受此影响公
司主要产品风机变流器整体销售增量预计明
显低于目标预期;由于受经济下行的持续影
响,部分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收入有所下
降。同时,公司围绕“智能制造”发展战略,
对产品迭代研发、市场拓展能力、人才结构
调整等进行战略性投入,在大功率电力电子
产品板块布局新的行业应用领域,导致公司
经营费用同比去年有所上升。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业绩波动主要系行业
整体疲软和公司加大战略性投入所致,公司
在积极进行战略投入和新的布局以应对行业
不利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整体无重大风险。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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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关于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 决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证监会和深交 所关于并购重组的最新监管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泓、郭
孟榕通过“上海证券聚赢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泓、郭孟榕出资认购的“上
海证券聚赢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股份限售期满后减
持海得控制股份时,许泓、郭孟榕及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应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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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市公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相关方不得配合减持操控股
价。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泓、郭孟榕出资认购“上海
证券聚赢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之资金,仅用于参与认
购海得控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和支付相关费用,不得
用于在二级市场购入海得控制股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泓、郭孟榕出资认购的“上
海证券聚赢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如下时间窗口不得
减持其因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的海得控制
股票,具体包括:
A、海得控制定期公告前30日内;
B、海得控制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自可能对海得控制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泓、郭孟榕承诺其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未直接或间接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
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不适用
6.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上海证券聚赢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
划”、“上海证券聚赢定增2 号资产管理计划”、“上海证券
聚赢定增3 号资产管理计划”、“浙商汇金灵活定增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浙商金惠优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浙
商金惠聚焦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海开源嘉得天晟
定增1 号”同意并承诺:本次用于认股海得控制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委托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借款;
海得控制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
案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前,上述资管计划将上述资产管理计
划的认购款足额缴纳完毕;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认购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各委
托人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内,不得部分或全部转
让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份额或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不适用
7.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吴涛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其认
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不适用
8.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承诺: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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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海德控制员工出资认购的“上海证券聚赢定增 3 号资产管 理计划”承诺: ①上海证券成立和管理的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在股份限售期 满后减持海得控制股份时,上海证券及本次资产管理计划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关 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相关方不得配合减持操 控股价;②上海证券成立和管理的本次资产管理计划之资 金,仅用于参与认购海得控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和支 付相关费用,不得用于在二级市场购入海德控制股票;上 海证券成立和管理的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在如下时间窗口不 得减持其因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持有的海得控 制股票,具体包括: A、海得控制定期公告前 30 日内; B、海得控制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C、自可能对海得控制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D、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公司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向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除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成 是 不适用 立和管理的用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上海证 券聚赢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上海证券聚赢定增 3 号 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参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

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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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富

陈祎健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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