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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i-tech Control System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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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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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17-004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利用各自优势,就加强双方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及服务领域的市场拓 展合作,近日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 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力”)与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中心”)友好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 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南京电力以自有资金出资 5100 万元(单位人 民币,下同),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名称: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 1502 弄 14 号 402-21
室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中电投融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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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5 年 10 月正式在上 海自贸区成立。新能源中心由深圳前海中电投融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称“融和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兼普通合伙人(GP)、中电投融和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称“融和资产”)作为有限合伙人(LP)共同发起,基金初始 认缴规模为 5 亿元,后期计划增加认缴规模至 20 亿元。针对目前国内新能源市 场机遇,充分发挥“股权+债权”的“投贷结合”功能,为新能源项目资源方提 供综合融资服务。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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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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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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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电力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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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 表、电力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新能源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
- 5、出资方式: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南京电力以自有资金出资。
| 姓名和名称 | 出资数额(万元) | 占出资总额比例 |
|---|---|---|
|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900 | 49.00% |
| 南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 51.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投资标的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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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金额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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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南京电力出资 5,1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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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注册资本的 51%;新能源中心出资 4,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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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同意均以现金方式出资,2035 年 10 月 1 日之前完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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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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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照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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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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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5 人,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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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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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资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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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通过双方合作,实现南京电力与中电投融合资源和优势 互补,加强在分布式新能源及相关服务领域的拓展合作,提升双方在分布式新能 源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借助对方强大的融资平台,为公司分布式新能源业务 的布局及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整合国资体系内的项目、市场资源和公司分 布式新能源业务开发及落地实施能力,助力公司实现分布式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布 局及发展,提升公司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及服务领域的行业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南京电力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 运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合资公司设立之后在人力资源、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文化融合等方面都需 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磨合和完善,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和市场因素 等方面的影响,也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快速推进各方面工 作的顺利进行,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上海融和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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