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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i-tech Control System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5
May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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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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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16-030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4 月29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报的问询 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 69 号),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 回复说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问题一、截至2015 年末,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7 万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3.28%,你公司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8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0.45%。请你公司说明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较大,且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相背离的原 因;并请列表对你公司最近三年收入确认政策、应收帐款信用政策进行对比分 析。
回复:
-
1、公司2015 年度净利润7,786.0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307.21 万元,具体差异原因如下:
-
1.1 按项目分列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变动幅度 |
|---|---|---|---|
|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7,786.04 | 5,543.79 |
40.45% |
| 加: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 1,128.72 | 1,002.95 |
12.54% |
| 加: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 | 3,964.41 | 2,105.27 |
88.31% |
| 加:购买少数股权权益 | - | - | |
| 固定资产折旧 | 1,771.42 | 1,805.87 |
-1.91%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35.82 | 637.42 |
78.19%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02 | 13.97 | -6.82% |
|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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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其他 |
- | - | |
|---|---|---|---|
| -7.32 | -170.15 | -95.70% | |
| - | -3.75 | -100.00% | |
| 1,592.33 | 1,330.95 |
19.64% | |
| -430.92 | -409.30 |
5.28% | |
| -1,069.02 | -668.38 | 59.94% | |
| - | - | ||
| -7,367.70 | -1,094.30 | 573.28% | |
| -25,455.79 | -32,827.68 |
-22.46% | |
| 18,072.13 | 24,844.90 | -27.26% | |
| 174.08 | 192.95 |
-9.7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7.21 | 2,304.51 |
-43.28% |
如上表按项目所示,公司存货、经营性应收及应付等项目分别较上年增加 573.28%、22.46%、27.26%,因而导致公司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同比去年减少43.28%。
2015 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损失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 费用的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合计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6,969.74 万元;存货、经营性应收以及经 营性应付等项目的增加合计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4,577.28 万元,最终导 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与净利润产生较大差异。
1.2 按业务类别分列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业务类别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6.50 | 4,376.18 |
| 系统集成业务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3.71 | -2,071.68 |
如上表所示:
(1)公司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2015 年度同比上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下降, 主要是该类业务上游供应商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结算方式的改变, 由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改为由现金结算所致。
(2)公司系统集成业务2015 年度同比上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上升,主要是随 着自主研发产品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与公司业务合 作体量较大、年限较长的上游供应商友好协商,付款方式由现金结算变更为银行 承兑汇票结算,并延长了银行票据结算周期所致。
2、公司最近三年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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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原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2 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 业务类型 | 业务类型 | 收入确认方法 |
|---|---|---|
| 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 | 以产品发出且收入已收到或取得收款依据,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
|
| 系统集成业务 | 工业自动化及通讯集成业务 | 以产品发出且收入已收到或取得收款依据,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
| 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 | 产品已发出,以合同约定风险报酬转移至购 买方的条件已满足,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收入和成本可靠计量 |
|
| 工业自动化及通讯产品 | 以产品发出且收入已收到或取得收款依据,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
公司对上述业务确认收入的方法未发生过变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3、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具体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如
下:
3.1 公司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主要是为机械设备制造行业OEM 用户、成 套商与集成商提供电气与自动化产品配套服务,相应的客户数量散而多。公司针 对该类业务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客户分成ABCD 四类,针对每类客户制定不 同的赊销天数和赊销额,并通过ERP 系统来监控每一笔信用风险额的发货情况。
3.2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动化及通讯集成、产品和大功率电 力电子产品。
(1)公司自动化及通讯集成业务:主要是为市政、交通等项目市场客户提 供工业控制、通讯、传动等方面的系统设计、系统成套及集成服务。该类业务下 游客户相对比较集中,均为大型项目的集成商,客户资质及信用相对良好。
(2)公司自动化及通讯产品业务:控制产品主要是为制药机械、包装机械 等客户提供设备控制和车间信息管理,服务器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速公路、轨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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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等行业的数据中心和综合控制及管理系统领域。该类业务下游客户相对比较集 中,客户资质及信用相对良好。
(3)公司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包括风电变流器、大功率电源及整流 回馈装置等。该类业务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风力发电设备及节能环保行业,属于 资本密集型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
公司针对该类业务的信用风险特征,根据每一个客户的每个项目进行事中管 理,并设立专门的信控岗位专职人员,将应收账款的回款作为业务人员考评的指 标,加强回款催收力度。
问题二、2014 年及2015 年度,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总额分别为 2,171 万元、2,764 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15%、35.50%。 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上述政府补助款项是否已按《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4 年及2015 年度,上述政府补助款项计入当年非经营性损益的数额 分别为1,565 万元、817 万元,请说明上述会计处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 回复:
1、2014-2015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经常性损益小计 | 1,946.54 | 605.79 |
| 增值税即征即退(A) | 1,946.54 | 605.79 |
|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 1,035.76 | 1,934.91 |
|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2.79 | 229.31 |
| 2)政府补助(B) | 817.11 | 1,564.75 |
| 3)其他 | 195.86 | 140.86 |
| 营业外收入小计 | 2,982.30 | 2,540.70 |
其中,2014 年和2015 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A+B)分别为2,170.53 万元、
2,763.66 万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4 条(十四)的规定,公司 对2014 年及2015 年收到的政府补助补充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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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自2011 年1 月1 日起执行。
(1)2014 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共计605.79 万 元,其中: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累计收到16.23 万元;
上海海得自动化控制软件有限公司2014 年度累计收到166.43 万元; 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2014 年度累计收到423.13 万元。
(2)2015 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退税款共计1,946.54 万
元,其中: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累计收到38.33 万元;
上海海得自动化控制软件有限公司2015 年度累计收到121.14 万元; 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2015 年度累计收到1,787.08 万元。
1.2 公司及子公司2014 年共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企业扶持 资金345.24 万元,其中:
公司子公司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014 年度累计收到11.79 万元;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累计收到333.45 万元。
1.3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战略性新 兴产业专项装备制造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和首台(套)产品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2MW 风力发电机组用变流器”被认定 为浙江省2013 年度装备制造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项目并获得450 万元奖励资 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上述款项公司已按实际收到时间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2014 年度报告和2015 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一致,且不涉及其他财务数据的调整。
2、2014 年及2015 年度,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项包括经常性损益和非经 常性损益两部分,其中,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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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公司2014 年和2015 年营业外收入中,增值税即征即退 税款属于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因而将其归类为经常性损益,其余政府补助归类为 非经常性损益。
上述会计处理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 经常性损益》的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17.4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82%, 应收账款余额为7.49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7.27%。请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应收 账款销售情形、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动,分析说明应收帐款余额 与营业收入增长不匹配的原因,说明应收帐款的回款情况、后续拟采取的回款 措施等;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的监督是否充分,是否制定 了适当的收账政策。
回复:
1、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的销售情形、销售模式、信用政策较去年同期 均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 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分类 | 主营业务收入 | 应收账款净额 | ||||
| 2015 年 | 2014 年 | 增长 比率% |
2015 年 | 2014 年 | 增长 比率% |
|
| 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 | 82,196 | 81,166 |
1.27 | 17,018 | 15,459 | 10.09 |
| 工业自动化及通讯集成业务、产品 | 41,418 | 47,876 |
-13.49 | 16,094 | 17,823 | -9.70 |
| 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 | 50,584 | 25,368 |
99.41 | 41,753 | 21,257 | 96.42 |
| 合计 | 174,198 | 154,409 | 12.82 | 74,865 | 54,539 | 37.27 |
(1)公司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2015 年度实现平稳发展,报告期内营业 收入由8.12 亿增长至8.22 亿,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27%。该类业务主要是为机 械设备制造行业OEM 用户、成套商与集成商提供电气与自动化产品配套服务,该 类业务因下游机械制造行业OEM 客户及基础设备客户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应 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导致公司该类业务应收账款净值由1.55 亿增长至1.70 亿,较上年同期增长10.09%。
(2)公司大功率电力电子业务2015 年度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报告期内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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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由2.54 亿增长至5.06 亿,实现营业收入增长99.41%。该类业务包括风 电变流器、大功率电源及整流回馈装置等,该类业务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风力发 电设备及节能环保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回款 周期较长,导致公司该类业务应收账款净值由2.13 亿增长至4.18 亿,较上年同 期增长96.42%,同时,该类业务2015 年度应收账款净值增加额较大,导致公司 整体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呈现较大增长。
综上因素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增长较不相匹配。
2、公司针对各类业务,制定了不同的信控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加强了项 目型应收账款的过程控制;同时,从组织结构上也设定了应收账款催收的专职部 门,加大催收力度:
(1)公司成立了应收账款管理专项小组,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修订 业绩责任考核中回款指标考核方式,根据应收账款账龄的不同情况制定差异化的 回款预算比例。同时,为充分调动销售人员回款的主动性、积极性,公司制定了 《销售货款回款奖惩细则》,将销售人员月度部分绩效奖金考核与应收账款回款 金额及应收账款账龄进行挂钩。
(2)针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需要,公司制定了《信用管理条例》,针对不同阶 段的应收账款制定了不同的管理办法:信用期内正常的应收账款,由业务员和销 售部门经理负责催收;超期1-2 月的应收账款由部门经理和区域信控催收;超期 3-4 个月的应收账款由信控主管和区域经理催收;超期5 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由 业务板块信控和公司法务部直接接入,并聘请律师事务所配合进行诉讼催收。公 司针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增加的客户进行了逐一清理,部分应收账款已在2016 年度一季度回款;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举措,进 一步防范信用风险。
问题四、报告期内,你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86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 加229.82%。请补充说明应付票据余额增长的原因,并结合应付票据余额的变动, 说明公司业务模式和结算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具体情 况。
回复:
按产品分类,应付票据余额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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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分类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变动比率 |
| 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 | - | 2,500.00 | -100.00% |
| 工业自动化及通讯集成业务、产品 | 2,370.88 | 2,189.63 | 8.28% |
| 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 | 16,211.45 | 944.44 | 1616.52% |
| 合计 | 18,582.33 | 5,634.07 | 229.82% |
1、工业电气产品分销业务:
2015 年度比2014 年度减少2,500 万元,主要是该类业务的供应商“施耐德 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付款模式由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变更为现金结算所 致。
2、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
为保证大功率电力电子业务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性现金流,减少财务成本支出, 随着自主研发产品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与公司业务 合作体量较大、年限较长的上游供应商友好协商,付款方式由现金结算变更为银 行承兑汇票结算,并延长了银行票据结算周期。
综上因素,最终造成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
问题五、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中存在关联方往来款14.57 万元,个人借款652.91 万元。请你公司分别说明上述款项的年度发生额、具体 形成原因,并核实其中是否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 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及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情况(如适用)。请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出具专项意见。
回复:
1、公司“其他应收款-关联方”期末余额中存在关联方往来款14.57 万元, 主要是公司收取的联营企业上海海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经营款项,上海 海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斯科”)为公司与百通亚洲(香港)有 限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成立于2015 年10 月14 日。
(1)在海斯科成立期间,因其社保账户开立尚需审批时间,故而公司代其 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7.55 万元。
(2)根据与百通亚洲(香港)有限公司的双方合资协议,为保证海斯科成 立前期正常运营,公司为其购买了部分行政办公电脑;海斯科成立后公司向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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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了该部分固定资产,共计金额为7.02 万元。
上述款项已于2016 年1 月结清。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4.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节规定。
公司本次为关联方“海斯科”代垫的社保及固定资产款项属于为保证海斯科 正常经营的交易往来,不涉及对外提供资金,因而不构成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三)由本规则10.1.5 条所列上市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公司董事许泓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秋农先生在上海海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 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 条的规定,交易金额达到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本次交易金额低于三百万元,且低于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而未达到披露的标准。
2、公司“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额:652.91 万元,分为员工福利-购房 借款及业务性备用金借款。其中购房福利借款金额为180.86 万元;业务性备用 金借款为472.05 万元:
(1)为规范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公司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福利管 理办法》,该办法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08 年7 月12 日和2014 年4 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业务性备用金借款,主要为公司针对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且对长期驻外 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外地办事处机构的销售人员提供的业务备用金。公司制定了 《备用金管理办法》,根据人员类型,将备用金借款分为市场销售人员备用金借 款、项目现场客服及施工人员备用金借款、行政采购类备用金借款、管理人员备 用金借款等四大类。公司根据人员类型对应的业务体量,针对四大类备用金借款 设定了不同的限额。报告期末备用金借款余额为472.05 万元,其中:公司大功 率电力电子业务及工程项目主要分布于内蒙、甘肃、新疆、贵阳等偏远及荒漠等 自然环境恶劣地区,上述项目的现场客服和施工人员为保证项目实施而紧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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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长期驻扎项目现场产生的房屋租赁、车辆租赁等项目型的个人借款共 计286 万元(88 人);市场销售人员个人借款共计124 万元(143 人);行政采购 及管理人员类借款62 万元(27 人)。
为避免资金流失,减少资金占用,公司根据《备用金管理办法》,针对专项 备用金实施特事特批,项目结束后1 周内及时清理;销售人员等常用备用金实现 3 个月内清理;行政类采购等备用金实现1 个月内清理。同时,财务部每月月结 后与借款人及时对账并督促还款,对未及时清还的借款,逾期由财务部发送催款 通知书。
上述借款不构成《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财务资助性质 款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15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众会字(2016)第4693 号),经核查 后认为: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确认的处理和披露与公司的财务报表附注中的 5.5.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相符且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问题六、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一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47.06%,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63.97%。请说明你 公司是否存在单一采购方依赖,并列表分析本期前五大供应商与去年同期前五 大供应商变动情况,对于新增的供应商请说明本期新增为前五名供应商的原因、 该供应商的基本经营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2014 年和2015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变动比率 |
|---|---|---|---|
|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63,627.10 | 61,467.28 | 3.51% |
| 北京晶川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6,871.48 | 1,535.71 |
347.45% |
| Hirschmann Automationand Control GmbH | 6,521.68 | 10,448.23 | -37.58% |
| 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 | 4,919.33 | 5,179.17 |
-5.02% |
| 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4,554.84 | 4,917.30 |
-7.37% |
| Stratus Technologics(HK)Ltd. | 2,369.27 | 1,760.31 |
34.59% |
注:为反映2015 年新增和退出的供应商采购金额的变化情况,公司将2015 年新增和退 出的供应商情况同时列明对比。其中,北京晶川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尚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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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前五名供应商;Stratus Technologics(HK)Ltd.为公司2014 年前五名供应商,2015 年未进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行列。
1、公司2015 年第一名供应商为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施耐德电气”),施耐德电气是公司分销业务的第一大供应商,公司自成立 至今一直与其保持紧密的业务往来和稳固的商业合作关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产品 供应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各供应商的同类型产品具有可替代性。公司既是 施耐德电气签约的国内最主要的分销商之一,同时也是ABB、西门子、欧姆龙产 品的分销商,而施耐德电气和ABB、西门子及欧姆龙是竞争对手,公司在分销业 务上与施耐德电气之间有一定的相互依赖关系,但不存在过度依赖风险。
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自主研发产品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公司大 功率电力电子业务的增长,该类业务销售额占公司整体销售额比重从2014 年16% 增长到2015 年29%,致使报告期内该类业务主要元器件(IGBT 模块和IGBT 分立 器件)的供应商-北京晶川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为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北京晶川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 年3 月,注册资本为5000 万人民币,2015 年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主要分销经营产品是西门子商标的IGBT 模块和IGBT 分立器件。
北京晶川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七、2015 年年报中“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部分披露了2 家公司,较上一年度披露的10 家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数量大幅下降,且报告 期内你公司不存在处置子公司的情况。请说明你公司确认主要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标准,出现上述变化的原因,并核查是否存在需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补充披 露的情形。
回复:
1、单个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是否达到 10%,为公 司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确认标准。
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2015 年度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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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投资收益 |
||||
|---|---|---|---|---|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净利润 | 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 |
| 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216.96 | 1,130.65 | 14.52% |
| 成都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5.93 | 63.56 | 0.82% |
| 济南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9.28 | 26.32 | 0.34% |
| 杭州海得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51.60 | -151.60 | -1.95% |
| 浙江海得自动化成套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52.78 | -152.78 | -1.96% |
| 上海海得自动化控制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38.57 | 238.57 | 3.06% |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46.00 | 146.00 | 1.88% |
| 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017.34 | 7,017.34 | 90.13% |
| 福建海得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7.91 | -25.40 | -0.33% |
| 建水云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22 | -2.22 | -0.03% |
| 吉林海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01 | -2.71 | -0.03% |
| 上海海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27.62 | -13.53 | -0.17% |
| 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888.91 | 444.45 | 5.71% |
根据上述标准,2015 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为海得电
气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其他子公司、参股公司2015 年度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未达到10%,因而未在2015 年度报告中予以 披露。
2、经核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若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 波动,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对其业绩波动情况及其 变动原因进行分析。”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且对公司合 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为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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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1,938,892.7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25%;实现营业利润52,327,948.04 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61.40%,实现净利润70,173,435.1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8.08%。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自主研发产品的系列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的 进一步加快,公司产品销售步入成长期,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促使报告期内营 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致使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问题八、报告期内,你公司将收支的银行保函、承兑汇票相关保证金列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请说明上述会计处理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核实并出具专项意见。
回复:
保函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是指银行应公司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保函和票据 时,银行根据公司的授信情况收取的保证金。保证金仅作为单纯的质押,待保函、 票据到期后银行将全额保证金退回,不用于抵付应付账款,故列入筹资活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15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众会字(2016)第4693 号),经核查 后认为:公司对于现金流量表项目的确认的处理和披露与公司的财务报表附注中 的5.41.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5.41.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相符且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众会字(2016)第4693 号)的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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