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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ANBELL PRECISE MACHINER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n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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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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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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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 2017-03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 14:30 召开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7 日。 2017 年 6 月 28 日已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上海汉钟 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香港汉钟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持有公司 174,857, 799 股,持股比例为 32.97% ,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 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进行 补充,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经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 2017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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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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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
3 、会议召开时间
-
(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 下午 14:30
(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7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通过深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午
-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 4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 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为准。
- 5 、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7 日
6 、出席会议对象
( 1 )截止 2017 年 7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 )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 7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 108 号 汉钟精机枫泾一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
1.1.1 、选举余昱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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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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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选举曾文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3 、选举廖哲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4 、选举陈嘉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5 、选举柯永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6 、选举吴宽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 、选举独立董事
-
1.2.1 、选举钱逢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2 、选举韩凤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3 、选举张陆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 、审议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审议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4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
4.1 、选举苏忠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4.2 、选举黄明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5、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相关人员简 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透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将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 1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的股东。
上述议案 1 、 2 、 3 、 4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 2017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上述议案5 已经公司2016 年1 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6 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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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 日召开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决议已生效,但应银行等机构要
求,经控股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临时提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审批程序。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 | ||
|---|---|---|
| 提案编 | 提案名称 | |
| 码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非独立董事余昱暄 | |
| 1.02 | 非独立董事曾文章 | |
| 1.03 | 非独立董事廖哲男 | |
| 1.04 | 非独立董事陈嘉兴 | |
| 1.05 | 非独立董事柯永昌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吴宽裕 | |
| 2.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独立董事钱逢胜 | |
| 2.02 | 独立董事韩凤菊 | |
| 2.03 | 独立董事张陆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审议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00 | 审议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5.00 | 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 5.01 | 监事苏忠辉 | |
| 5.02 | 监事黄明君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6.00 |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 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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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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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 (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6:30
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 “ 股东大会 ” 字样。)
-
2 、登记时间: 2017 年 7 月 13 日 9:00 — 11:30 、 14:00 — 16:30
-
3 、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 公司证券室
-
4 、联系方式:
电话: 021-57350280 转 1005 或 1132
传真: 021-57351127 邮编: 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
1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2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
-
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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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 362158
-
2 、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期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 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 3 )选举监事(如提案 5.00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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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 11:30 和 13:00 — 15:00 。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cn 在规定的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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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 (先生 / 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 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 、委托人情况
( 1 )委托人姓名 / 或公司名称: ______
( 2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
( 3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______
( 4 )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
2 、受托人情况
( 1 )受托人姓名: ______
( 2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
3 、委托日期: ______
| 备注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提案 | ||||||
| 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6)人 | ||||
| 1.01 | 非独立董事余昱暄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曾文章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廖哲男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陈嘉兴 | | ||||
| 1.05 | 非独立董事柯永昌 |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吴宽裕 | | ||||
| 2.00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独立董事钱逢胜 | | ||||
| 2.02 | 独立董事韩凤菊 | | ||||
| 2.03 | 独立董事张陆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审议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审议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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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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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 | 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2)人 | |||
|---|---|---|---|---|---|
| 5.01 | 监事苏忠辉 | | |||
| 5.02 | 监事黄明君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6.00 |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提供担保的议案 |
说明:
-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 “ 同意 ”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 “ 反
-
对 ”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 “ 弃权 ”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对累积
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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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
-
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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