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Hajime Advanced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ul 2, 2024

55961_rns_2024-07-02_a479db91-4572-4e0a-993e-50a8c16b3e41.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午15:00。

  •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9:15至2024年7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 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

1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说明:

2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2.00、3.00、4.00、5.00属 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 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 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 权激励计划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刘益灯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提案2.00、提案3.00、提案4.00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 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提案4.00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 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 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stock@hps3

sh.com)、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须 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4、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霞

联系电话:021-57930288传真:021-57293234

邮编:201515

邮箱:[email protected]

  •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7月3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00,投票简称:肇民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 20247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7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47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7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肇民科技

  • (30100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有股数: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3.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每页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7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