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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ajime Advanced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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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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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肇民科技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1]1357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 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 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 1,333.35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333.35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

2、本次发行价格为 64.31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55 倍(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 本次发行价格 64.3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5.00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

1

3、投资者在 2021 年 5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T+2 日)公告的《上 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摇号结 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 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 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 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次数合并计算。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333.3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
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价格 64.31元/股

2

发行对象 2021年5月1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 年5 月17
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
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
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
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
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5月19日)
缴款日期 T+2日(2021年5月21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1-5793 028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电话
021-23154756、021-23154757、021-23154758、
021-23154759

发行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3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