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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ajime Advanced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Jun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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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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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1- 010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00。

  •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16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工厂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 审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2020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第1项议案以及第3至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2

议通过;议案第2项至第5项议案以及第7项、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4项议案、第5项议案以及第7项议案、 第8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1.00 审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0 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00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7.00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3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书面信函、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16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 4、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16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俊

联系电话:021-57930288 传真:021-57293234

邮编:201515

邮箱:[email protected]

4

  •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 1、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6月4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00,投票简称:ZMKJ。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6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6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6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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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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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肇民科技 (30100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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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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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每页 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

  • 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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