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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ortune Techgroup Co.,Ltd. — M&A Activity 2020
Apr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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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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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欣科技”)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 意见。现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润欣科技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4),公司拟收购全芯科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全芯科电子”)100%的股权、Upkeen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 “ Upkeen” ) 51% 的股份和 Fast Achieve Ventures Limited( 以下简称“ Fast Achieve”)51%的股份(前述三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并与标的公司的股东 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五名股东:持有全芯科电子 70%股权的 Upstar Silicon (HK) Limited(以下简称“Upstar Silicon”)、持有全芯科电子 20%股权的 上海全芯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全芯共创”)、持 有全芯科电子 10%的香港嘉和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融通”)、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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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keen51%股份的 Zenith Legend Limited(以下简称“ Zenith”)和持有 Fast Achieve51% 股份的 Richlong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以下简称 “Richlong”)。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 的资产。其中,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 Upstar Silicon、全芯共创、嘉和 融通合计持有的全芯科电子 100%股权,同时以现金方式收购 Zenith 持有的 Upkeen 51.00%股份及 Richlong 所持 Fast Achieve 51.00%股份。
二、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一)推进本次重组所做的工作
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之意向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初步意向,但具体交易方案未最终确 定,公司未与交易对方签订任何关于本次交易安排的正式协议。
2、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与交易 对方就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和协议条款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并根据中介机构尽职 调查的进展情况对相关协议条款进行了修订。
3、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 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4),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2018 年 8 月 14 日、2018 年 8 月 28 日、2018 年 9 月 11 日、2018 年 9 月 26 日、2018 年 10 月 17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2018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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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8 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1 月 10 日、2019 年 1 月 25 日、2019 年 2 月 15 日、2019 年 3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15 日、2019 年 3 月 29 日、2019 年 4 月 15 日、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17 日、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6、2018-057、2018-059、2018-068、2018-072、2018-074、2018-085、 2018-087、2018-092、2018-094、2018-096、2019-003、2019-008、2019-009、2019-012、 2019-015、2019-017、2019-019、2019-035、2019-037、2019-040、2019-042), 并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2018-086),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 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19 年以来,资本市场的波动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尤其是美国对部分中国 大陆企业实行禁售,给海外通讯、智能手机芯片及核心技术在中国大陆的销售带 来冲击。考虑到上述宏观形势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各方在估值等核心交易 环节上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 定,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终止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 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所履行的程序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并同意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之终止协 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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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经公司审慎研究所作出的决定,交易双方对终 止事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次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现有业务的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2019 年以来,资本市场的波动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尤其是美国对部分中国 大陆企业实行禁售,给海外通讯、智能手机芯片及核心技术在中国大陆的销售带 来冲击。考虑到上述宏观形势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各方在估值等核心交易 环节上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审慎的原 则,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研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结论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润欣科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获得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及时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九、其他事项
公司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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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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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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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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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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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财务顾问签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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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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