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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ortune Tech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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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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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逸星)

二 0 二一年四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逸星,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润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 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不 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 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 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 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4月15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2)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3)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4)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 (5)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 (7)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

意见;

  • (9)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1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12)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13)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14)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 2、2020年5月22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 (1)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 (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

见。

  • 3、2020年8月6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 立意见:

    • (1)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 4、2020年10月16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 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 5、2020年11月10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 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1)对《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2)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以上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均为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如下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1、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2、定期与公司高管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组织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五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二次。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进行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 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度,对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 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 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 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2、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 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 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逸星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