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FOREIGN SERVICE HOLDING GROUP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May 16, 2006

56902_rns_2006-05-16_f81c2931-2536-4aa1-9724-b97a7e01e81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征集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的函

一、绪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强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东征集拟于 200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人申明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若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将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征集人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并申明: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主管部门 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且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 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2、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所 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释义

在本函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强生控股”、“公司”指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会议” 指 公司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征集人”、“董事会”指 强生控股董事会

“征集投票权” 指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该次会议投票委托,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 托的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1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Qiangsheng Holding Co., Ltd.

公司股票简称及代码:强生控股 600662

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同恩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本初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920 号 18 楼

联系电话:(021) 6215 1181

传 真:(021) 6253 8782

4、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 145 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920 号 18 楼

邮政编码:20004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62580000.com.cn

公司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征集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2、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征集函同时公告的《上海强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3、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 年 5 月 12 日。

4、鉴于董事会征集投票权需有专人来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强生控股董事会指定董事 会秘书吴本初先生负责处理公开征集本次会议投票权的具体事宜。

2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0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强生控股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06 年 6 月 16 日至 200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2:00 前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 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列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 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列文件: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 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在 200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2:00 点之前,董事会秘书处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 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则授权委托无效;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 未能于本次征集时间截止前送达董事会秘书处的,则授权委托无效。

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 投票权授权委托”,送达以下指定地址:

收件人: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920 号 18 楼

联系电话:(021) 6215 1181

邮编:200041

联系人:吴本初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强生控股董事会秘书处审核并确认。经审核 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投票事宜。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 间截止(200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2: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 (2)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盖章。

  •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 (4)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

(1) 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 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本征集人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 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 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函。征集人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 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 1、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 200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2、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八、征集人声明及签署

征集人声明:其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报告书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 查,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5 月 12 日

5

附件: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强生控股董事会(“征集人”)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 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 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 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 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 本人出席 2006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市召开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 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 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

签署日期:2006 年 月 日

注:本表复印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