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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FOREIGN SERVICE HOLDING GROUP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9
May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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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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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 年 6 月 5 日
-
股权登记日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662 | 强生控股 | 2019/5/28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45% 股份的 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9 年 5 月 16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 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公司董事陈放先 生到龄退休、董事邹国强先生工作调整拟提出辞职,故提名王淙谷先生、刘宇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 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列入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并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 了审阅,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经对王淙谷先生、刘宇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 行审查,其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同意 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不属于特别决议,需累积投票。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淙谷,男, 1974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 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综合协调处 科员、副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纪检监察部主管、党委 工作部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 兼信访办公室主任、审计事务部副总经理、审计事务部总经理。
刘宇,男, 1984 年 1 月出生,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 现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高级主管。曾任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部审计,上海久事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上 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部总经理助理、主管。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9 年 6 月 5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920 号 19 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6 月 5 日
至 2019 年 6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 |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 |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 |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 | 关于续聘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9.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2)人 |
| 9.01 | 关于补选王淙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
√ |
| 9.02 | 关于补选刘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 1 、 2 、 3 、 4 、 5 、 6 、 7 、 8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议案“ 9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公告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5 、 8 、 9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
-
报备文件
-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 |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9.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9.01 | 关于补选王淙谷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9.02 | 关于补选刘宇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应 选监事2 名,监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