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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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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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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 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 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张辰先生、王 蔚松先生和王学江先生,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张辰,男,汉族,1964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1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 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排水室工程师,给排水三室副主任、主任,院 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处处长,2001 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王蔚松,男,汉族,1959 年 11 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 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2 年 6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学江,男,汉族,1974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 士生导师。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先后于同济大学和法国里昂 中央理工大学(Ecole Centrale De Lyon)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 年至今在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4 月,于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从事高级访问学者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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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目前兼任井冈山大学兼职教授、中国 澳大利亚土壤与食品安全联合 - 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同济 伯克利(美国)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中心 高级研究员。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均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我们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法律法规的情况。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 况如下: |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张辰 | 13 | 3 | 10 | 0 | 0 |
| 王蔚松 | 13 | 3 | 10 | 0 | 0 |
| 王学江 | 13 | 3 | 10 | 0 | 0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未出席次数 |
|---|---|---|---|---|
| 张辰 | 3 | 3 | 0 | 0 |
| 王蔚松 | 3 | 3 | 0 | 0 |
| 王学江 | 3 | 3 | 0 | 0 |
2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 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 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3 、审议决策事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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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 特长,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经营层考核等 事项进行审议,多角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在董事会及各专业 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 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 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 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 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 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 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促进公司发展,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 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 、可转债提前赎回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提前 赎回“环境转债”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已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进行提前赎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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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以上 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使公司 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5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我们事先认可,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和相关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针对控股股 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及立场,进行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 况及长远利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7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上市第四年,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各类信 息共计 88 篇;完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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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4 篇,确保了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不 遗漏。同时,主动对接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 治理方面的信披要求,发布了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取得了 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馈。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上交所沪市主 板上市公司 2019-2020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A 级评价。
8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非常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公司已修订的《内部控制手册》的执行情况。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 划开展工作,并对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20 年,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9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薪 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当中。
报告期内,三个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共召开 6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各委员会 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 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依法运作 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 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将秉 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 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 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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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辰、王蔚松、王学江 2021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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