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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 Annual Report 2020
Ma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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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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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 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 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 1,121,858,5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交所 | 上海环境 | 601200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董政兵 | 刘抒悦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 电话 | 021-32313295 | 021-32313295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上海环境于 2017 年 3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 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公司始终致力于在国内快速 增长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和城市污水处理处置领域,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技术的一 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 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4 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 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全方位、全过程为城市管理者 提供解决方案。
1 、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 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共 27 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 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 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共 4 个,分布在上海、奉化、新昌、蒙城等地。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 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 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 6 个,均位于上海。
2 、市政污水
市政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 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共 4 个,另有受 托运营项目 3 个,分布在上海、成都两地。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 BOT、PPP、TOT 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 模式是 PPP 模式的一种,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 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 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 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 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公司已形成标 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 、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递交标书。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 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 节、处置费定价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投资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 验,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环节具有显著优势。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 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
2 、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 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 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 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 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 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 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 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 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 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 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 、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 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 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 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 变化时,可按照 BOT 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 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 BOT 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 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 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 BOT 协议约定相 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 BOT 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 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 因素按 BOT 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 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 BOT 协议约定 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 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 、盈利模式
对于 BOT 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 上网取得售电收入;部分填埋项目另有沼气发电收入。根据 2012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2]801 号),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2006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 为 280 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其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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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 年 9 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 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 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 82500 小 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 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 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 15 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 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三)行业情况
1 、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 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
| 2019/11/21 (2020/1/1 施行) |
《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 自动监测数 据应用管理 规定》 |
生态环境 部 |
要求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垃圾焚烧厂应 当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 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等 标准规范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量控 制和质量保证工作,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 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确保自动监测 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
| 2020/1/20 | 《关于促进 非水可再生 能源发电健 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
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 |
明确将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以收定支,合理 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续 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全面推行绿色电力 证书交易。同时,明确将完善市场配置资源 和补贴退坡机制。持续推动陆上风电、光伏 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价格退坡。积极支 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通过竞争性方式配 置新增项目。 |
| 2020/1/20 | 《可再生能 源电价附加 资金管理办 法》 |
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 |
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明 确当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新增项目足额 兑付补助资金。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 由电网企业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 水平和相关部门确定的原则等条件,确定目 录中项目的补助资金拨付顺序并向社会公 开。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 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 先兑付补助资金。其他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 按照相同比例统一兑付。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20/4/29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 2020修订) |
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 |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理 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强化了对工 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 |
|---|---|---|---|
| 2020/6/19 | 关于核减环 境违法垃圾 焚烧发电项 目可再生能 源电价附加 补助资金的 通知 |
财政部、 生态环境 部 |
明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 “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的,自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 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电网企业应 将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电网企 业应将列入补贴清单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情况报送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季度向 其经营范围内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行政处罚情况等。 |
| 2020/7/31 | 关于印发《城 镇生活垃圾 分类和处理 设施补短板 强弱项实施 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 改革委、 住房城乡 建设部、 生态环境 部 |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 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 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 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 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要求 到2023 年,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 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 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国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县城生活垃圾处 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转 运体系逐步健全。 |
| 2020/9/11 | 关于印发《完 善生物质发 电项目建设 运行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 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 局 |
明确项目申报补贴须符合4个条件:一是项 目须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 二是项目须为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 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其中,2020 年1月20日前部分机组并网,在2020年1月20 日后实现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也属于本次 申报范围。三是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 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 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四是申报情况必须属 实,不能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 并提交信用承诺书。纳入当年补贴项目规则 为申报项目按其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先后次 序排序,并网时间早者优先,根据补贴额度 测算规则对入选项目所需补贴额度进行测 算并累加,直至入选项目所需补贴总额达到 今年15亿元额度为止。未能纳入2020年中央 补贴规模的2020年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序纳入。 | |||
|---|---|---|---|
| 2020/9/29 | 《关于促进 非水可再生 能源发电健 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有关 事项的补充 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 |
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 、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 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 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 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 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 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 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 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 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 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 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 |
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连续发力,垃圾焚烧国补新政发布,固废领域呈现出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一 方面,无废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施行、长江经济带保护行动计划等激活了行业商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废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土壤修复等细分领域市场空间扩展增 长。另一方面,环保督查“回头看”、垃圾发电补贴政策变化、排放监管升级等,对固 废处理的精细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据此,公司一方面将持续提升建 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优化项目工艺,以示范标杆为目标打造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并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另一方面将积极争取及时将新投产焚烧项目纳入 补贴清单,增强盈利稳定性。
(2)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的起伏波动不会形成较大影响且生活 垃圾产量和项目运营一般不受季节影响,不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经 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和产业导向的指引,焚烧逐渐成为主要处 理方式。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因地广人稀,现阶段以投资规模较小的填埋为 主要处理方式。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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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城
市 市政环卫部门 工程设计及
监 建设
管
部
门
、
垃圾处理项目 电、炉渣等
咨 城市生活垃圾 垃圾收集 垃圾运输
投资运营 附属产品交易
询
服
务
机
构 设备及材料
供应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 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 BOT 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 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 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 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尤其是焚烧处理)不断增加, 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着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2 、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 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
| 2020/2/21 | 污水处理厂网 一体化和垃圾 处理PPP项目合 同示范文本 |
财政部 | 推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 规范运作,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合同管 理工作。此次公布的文本包括合同示范 文本使用说明、PPP项目合作协议、PPP 项目承继协议、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 项目合同、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 运营维护服务协议、垃圾处理PPP项目合 同。 |
| 2020/3/13 | 《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水处理 通用工序》 |
生态环境部 |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和 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 体系,指导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 污单位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
| 2020/4/7 | 《关于完善长 江经济带污水 处理收费机制 有关政策的指 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 设部、生态环 境部、水利部 |
要求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 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带 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 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 套政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城镇、适应 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 收费长效机制。长江经济带11省市所有 城市、县城、建制镇均应具备污水处理 能力,并按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建 成污水处理设施,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 县城和建制镇,原则上应于2020年底前 开征。重点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管理, 实行装表计量,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 收。 |
| 2020/4/29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 |
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 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污染环境防治 法》(2020修订 ) |
大会常务委 员会 |
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 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 划,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 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政 策运营成本。 |
|
|---|---|---|---|
| 2020/5/21 | 《流域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制 订技术导则》 |
生态环境部 | 规定了制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 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以 及标准文本结构与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 容等要求。 |
| 2020/7/28 | 关于印发《城镇 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补短板强 弱项实施方案》 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 革委、住房城 乡建设部 |
要求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 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 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 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 步提高。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 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同时,将 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作为“补短板强弱 项”的重难点,明确要求:一是在减量化 基础上,考虑污泥产量、泥质和当地经 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择处置技术路 线;二是全面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 设,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需纳入规划。 |
| 2020/12/1 3 |
关于进一步规 范城镇(园区) 污水处理环境 管理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指出城镇(园区)污水处理涉及地方人 民政府(含园区管理机构)、向污水处理 厂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厂 运营单位等多个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责 任是规范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前提和基 础。与此同时,要推动各方履职尽责。 |
近年来,政府在污水处理领域推出一系列补短板政策,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方面重点 发力。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已成为城镇 污水治理行业发展的重要需求。
污泥处置方面,“十三五”期间污泥无害化处置政策体系逐渐建立,污泥无害化处 置率的目标、处置产能的规划、污泥处置费的来源等问题均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随着“十四五”期间环境治理要求的持续升级和市政污泥行业监管趋势的日益严格,国 家政策法规的不断加码将有力推动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资源化与无害化的进程。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现有市政污水、市政污泥项目 的运营管理效率,致力拓增园区式发展。同时,公司将抓住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 带发展机遇,深入发掘污水、水环境治理等潜在市场机遇。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如果细分行业的投资决策、招投 标、支付账款等流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安排,则会使水处理行业表现出某些季节性特 征。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 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 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 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
==> picture [309 x 1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自然水
供水设 污水处
备 中水回用 理设备
排放
水利工 自来水 供水 企业及 污水排放 污水处
程 生产 居民 理
----- End of picture text -----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 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 部门,如 BOT 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 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 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 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 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近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近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近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近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近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 总资产 | 27,057,450,816.75 | 20,885,195,378.90 | 29.55 | 15,028,364,938.38 |
| 营业收入 | 4,511,754,404.15 | 3,646,748,828.37 | 23.72 | 2,582,838,419.82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625,409,940.40 | 616,259,178.45 | 1.48 | 577,848,296.40 |
| 归属于上市 | 618,471,591.00 | 500,341,878.86 | 23.61 | 437,940,496.54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 |
||||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
9,251,908,656.08 | 6,830,293,449.69 | 35.45 | 5,920,627,055.91 |
|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044,188,557.44 | 1,645,655,520.80 | -36.55 | 1,000,280,604.89 |
|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
0.64386 | 0.67476 | -4.58 | 0.63270 |
| 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
0.64386 | 0.63716 | 1.05 | 0.63270 |
|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
8.20 | 9.68 | 减少1.48个 百分点 |
10.21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 月份) |
第二季度 (4-6 月份) |
第三季度 (7-9 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 月份) |
|
|---|---|---|---|---|
| 营业收入 | 889,764,703.88 | 1,022,649,425.19 | 929,542,606.24 | 1,669,797,668.84 |
|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 润 |
141,145,989.38 | 188,818,295.45 | 207,051,967.96 | 88,393,687.61 |
|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 净利润 |
140,089,612.92 | 186,412,601.57 | 205,470,031.75 | 86,499,344.76 |
|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 额 |
148,178,294.35 | 191,731,860.77 | 259,851,276.38 | 444,427,125.94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2,167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0,021 | ||||||
|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 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上海城投(集团) 有限公司 |
97,280,981 | 521,630,979 | 46.50 | 无 | 国有 法人 |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 |
38,499,790 | 38,499,790 | 3.43 | 无 | 国有 法人 |
||
| 弘毅(上海)股权 投资基金中心(有 限合伙) |
-24,964,044 | 35,764,530 | 3.19 | 无 | 境外 法人 |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
18,315,508 | 18,315,508 | 1.63 | 无 | 国有 法人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
5,732,711 | 11,438,293 | 1.02 | 无 | 境外 法人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0 | 8,275,598 | 0.74 | 无 | 国有 法人 |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保险产品 |
未知 | 7,250,251 | 0.65 | 无 | 其他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42,296 | 4,060,504 | 0.36 | 无 | 其他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证上 海国企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
-251,900 | 2,895,004 | 0.26 | 无 | 其他 | ||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未知 | 2,887,713 | 0.26 | 无 | 其他 |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 一 说明 责任公司构成 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37 x 1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20 x 1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12 亿元,同比增加 2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25 亿元,同比增加 1.4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70.5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52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8.96%。
上海环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44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 明。
-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期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新增 1 家子公 - 司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