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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2

Jun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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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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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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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6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5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0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32 议案八:关于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35 议案九: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6 议案十: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7 议案十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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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 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全体人员遵守:

  1. 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

  2. 大会采取通讯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通讯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

  3. 基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在会议召开地点设置会议现 场,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线上会议召开方式。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可选择视频方式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请参 会的股东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6:00 前完成登记,登记方式如下:

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参会登记。上传材料与线下登记的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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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股东身份经审核通过后,页面将展示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获取 会议号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

股东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 PC 端或移动端观看。上述参加线上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如需投票, 请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将无法以线上会议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

  1. 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 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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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会议主持: 王瑟澜

会议方式: 线上会议

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读大会各项议案

  •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 3、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8、关于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9、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解答股东提问

四、投票说明

五、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六、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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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以下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

一、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议案和关于新增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1 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74,005 万元,实际 2021 年发生 144,160 万元(此为未审数),主要情况如 下:

1、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 148,279 万元,实 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126,015 万元,主要原因是提供受托运营服务、 污水处理劳务和提供咨询服务比计划减少所致; 2、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 25,665 万元,实际 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18,085 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受保安保洁劳务服务、 填埋服务和飞灰处置服务比计划减少所致;

3、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61 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60 万元。

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 2022 年内预计仍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为了在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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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项目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21,009 万元,均为与控 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中: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

2022 年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合计 160,512 万 元(与总和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其中:

1、向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力等,预计交易金 额 1,123 万元;

2、为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预计交易金 额 63,727 万元;

3、为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运营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 47,294 万元;

  • 4、为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建造及设计咨询服务,预

  • 计交易金额 27,717 万元;

  • 5、为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建造及设计咨询服务,

  • 预计交易金额 12,223 万元;

6、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 5,000 万元;

7、为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浓缩液处置 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870 万元;

  • 8、为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委托管理服务、设计咨

  • 询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 645 万元;

  • 9、为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建造及设计咨询服务,

  • 预计交易金额 421 万元;

10、为上海朱家角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预 计交易金额 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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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预计交易金额 300 万元;

12、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 203 万元;

13、为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预计 交易金额 160 万元;

14、为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预计 交易金额 100 万元;

15、为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管理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为 94 万元;

16、为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建造及设计咨询服务、委 托管理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 94 万元;

17、为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60 万元;

18、为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为 20 万元;

19、为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管理服 务,预计交易金额 47 万元;

20、为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提供危废处置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10 万元;

21、为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危废处置服务,预计交 易金额 2 万元。

(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

2022 年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 60,493 万元(与 总和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其中:

1、向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购买除臭剂、环保设备等,预 计交易金额 399 万元;

6

  • 2、向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柴油、活性炭等,预计交

  • 易金额 5,703 万元;

  • 3、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安保洁服务,

  • 预计交易金额 13,769 万元;

  • 4、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垃圾处置服务,

  • 预计交易金额 13,622 万元;

5、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垃圾和污泥运输 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12,802 万元;

  • 6、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建造服务、渗滤液处

  • 置服务、以及灭蝇灭鼠除臭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 6,384 万元;

  • 7、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飞灰、污泥处置

  • 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2,107 万元;

  • 8、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飞灰运

  • 输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1,898 万元;

9、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设 计咨询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1,500 万元;

10、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设备租 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800 万元;

11、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预计交易金额 688 万元;

12、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危险废弃物处理等 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249 万元;

  • 13、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房屋委托管理服务,

  • 预计交易金额 240 万元;

14、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预 计交易金额 200 万元;

15、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监测服务,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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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 132 万元。

(三)其他关联交易

2022 年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4 万元,其中:

1、向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房屋,预计租赁金额为 4 万元。

三、关联关系及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述企业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和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相关关联 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1、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军明;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57 万元;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滨公路 2088 弄 288 号。

  • 2、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小宏;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劳动新村 18 间。

  • 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文明;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626 弄 8、10、12 号底层。

  • 4、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仁忠;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桥工业城二区 1 号 206 室。

  • 5、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昌;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 万元;住所: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500 号。

  • 6、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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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季斌;注册资本:300 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杨柳青路 103 号 1-4 楼。

7、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豪;注册资本:人民币 93,920 万元;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良欣路 456 号 1 幢 445 室。

8、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 359,301.8955 万元;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谈家桥路 154 号。

9、上海朱家角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波;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 万元;住所:上海 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 901 弄 98 号 2 层 C 区 223 室。

10、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志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普陀区梅岭北路 286 号。

11、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浩;注册资本:人民币 45,942 万元;住所:上 海市嘉定区嘉朱公路 2491 号。

12、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喜生;注册资本:人民币 12,138.291 万元;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 85 号 102 室。

13、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广;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7.5167 万元;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1851 号。

14、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哲;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普陀区古浪路 406 号 1 层 G16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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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500 号。

16、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天翔;注册资本:人民币 6,536.8022 万元;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 228 号 2 号楼 4402 室。

17、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剑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住所:上海 市普陀区金通路 799、899、999 号 17 幢 1105 室。

18、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01.8 万元;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宝山十村 17 号 B 层南 7-73 室。

19、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亮;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300 万元;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 1540 号 2 号楼。

20、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煜;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住所:中

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21、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英;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 万元;住所:上海 市徐汇区龙漕路 180 号。

22、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滨公路 2088 弄 1 号。

23、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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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朱晓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892 室。

24、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冬明;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金通路 999 号 15 号楼 502 室。

25、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国斌;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870.2655 万元;住 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 1333 弄 1 号楼 109 室 4 座(上海 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26、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慧泉;注册资本:人民币 4,6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 24 号三楼。

27、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世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杨浦区图门路 6 号 1410 室。

28、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亮;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住所:上 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 901 号。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有政府指导价的,根 据政府指导价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或同行业价格水平 确定;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因项目委托管理、油品销售、物业管理、办公 楼租赁、工程咨询、污泥、污水、炉渣、渗沥液、飞灰处置、保安保 洁等业务形成了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其中主要的交易涉及了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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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采用关联交易模式是为了提高业务服务质 量及项目管理水平。上述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的生产 经营成本、收益和互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并能严格执行相关协 议,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主 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事后报告程序

(一)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 立判断,进行事先审议,并需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权。

(二)事后报告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明确的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的前提下, 授权经营班子进行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上对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作出说明和报告。

3、公司董事会在定期报告中对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披露。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超出上述关联交易范围的关联交易 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董事审议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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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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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银行贷款、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向以下 12 家银行申请短期授信合计 144 亿元,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短期 资金需求:

单位:亿元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1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7 一年 信用
2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 22 一年 信用
3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6 一年 信用
4 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5 一年 信用
5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14 一年 信用
6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15 一年 信用
7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10 一年 信用
8 邮储银行上海分行 6 一年 信用
9 上海银行 20 一年 信用
10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4 一年 信用
11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10 一年 信用
12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25 一年 信用
小计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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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银行授信额度和期限实际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 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 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 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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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提请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上 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上海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2021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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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提请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 见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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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促改革扬帆起航新征程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面对新冠疫情的反复无常,公司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年内全面完成 各项目标任务。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 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1 年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运作

2021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从稳定及可持续性发展出发,以维 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年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制度修 订、组织架构调整、关联交易等39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月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月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固废、水务等事业部暨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 议案》。

3月22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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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等18项议案。

4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继 续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等4项议案。

6月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5项议案。

6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议案》2项议案。

7月1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松江湿垃圾项目、松江建筑垃圾项目融资方案的 议案》、《关于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的议案》等3项议案。

8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项议案。

9月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12月1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议案。

二、专委会管理

1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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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报告审计 计划的议案》。

2月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月1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 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等5项议案。

3月22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5项议案。

4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月2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9月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月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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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3 、战略委员会

3月1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2项议案。

7月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决策

2021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如下:

6月30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等13项议案。

四、其他工作

1 、及时修订规章制度

2021年3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 订,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变 更,公司着手梳理、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 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时,为贯彻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切实落实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的战略蓝图,促进公司业务 横向多元化发展和纵向一体化发展,梳理变更《公司章程》中约定 的经营范围相关内容,确保了公司合法、合规、高效的运作。

2 、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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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 格执行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报 告制度等,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 期内,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4篇;披露关联交易、 股东增减持导致的权益变动、公司定期经营数据、办公地址搬迁及 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等各类临时公告共40篇。特别是根据新《证券 法》的要求,对于持股达5%以上的股东给予重点关注,就增持计划 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事项做好相关股东的提醒和配合工作。认真 践行国有控股环保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主动对接上交所关于上市 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信披要求,发布了公司2020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获得资本市场的良好反馈。8月,公司荣获上交所沪 市主板上市公司2020-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3 、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基础,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 展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并落实从公司层面至业务层面系统的内部控 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年内,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情况、信 息披露、制度建设、三会管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控 股股东、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违规 事项,确保公司治理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

基于在公司治理、环境保护、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资者保 护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公司积极参与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于3月启动 的上海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评选工作,最终荣膺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这是公司上市以来首次获此殊 荣,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上海环境公司治理工作的认可。

4 、悉心维护投资者关系

公司积极举办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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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就业务发展规划、主要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 注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股东 利益及上市公司形象。特别是4月上旬首次以视频方式成功举办面向 广大投资者的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上交所“美丽中国”业绩说明 会宣传周,对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公司于4月中旬牵头举办了“走进上市公司”暨机构投资者 交流会,邀请自中信建投、广发证券、华泰证券等机构的30余名行 业研究员及机构投资者参观老港焚烧项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 流互动,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增进了机构投资者对公司业务和文化 的了解和认同,对公司继续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 2022 年工作思路及设想

致广大而尽精微,行深远而尽宏阔。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 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上海环境将主动聚焦国家战略,对标行业先进, 立足发展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全力以赴优化管理,奋力谱写 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聚力提升管理效能,服务国家和本市发展战略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紧扣政策机遇,持续深耕上海,聚焦长三 角一体化、“五大新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战略,组织各事业部加快培 育自我造血功能,积极对接寻找市场机遇,不断充盈项目储备清单, 争取新突破,提升经营绩效,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谋求企业的长远 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研发应用转化,加速科创和数字化转型

进一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撑老港基地科创中心建设, 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土壤修复技术,赋能企业发展,推进业务 升级;深入实施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数字化转 型五大场景应用落地,推动事业部纵向管控系统、横向协同系统的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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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双碳政策机遇,探索减碳、节能、增效路径

在“双碳”和国补调整政策背景下,主动抓住战略机遇,完成公司 “碳达峰、碳中和”规划,针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等关键环节运行 工况、设备能耗、成本效益等核心指标进行管控评估,构建全链条 碳排放清单与指标体系,开展碳交易试点,探索减碳、节能、增效 路径,提升企业以变应变的竞争力。

四、持续激发改革活力,实施多通道人才发展机制

尽快完成制定并实施多通道人才发展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选 人用人机制,做好新兴业务领头人等人才培育,加强高端领军人才 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挖掘一批有战略视野、创新意识、开 拓进取、知人善用的经营管理人才,充分实现人岗匹配、人尽其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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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提请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 见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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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要求,合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避免资产及财务管理风险而努力, 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

1、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场会议, 审议通过了 10 个议案,分别是《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因企 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 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4、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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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2 个议案,分别是《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新增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 8、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召开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比较及时、规范、完整;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2021 年度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 并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2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 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财务体系较为健全,制度趋向完善,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财务会 计准则能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变更;公司定 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3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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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表 明所涉及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 ——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 44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 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未发现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况。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公司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和额度等内容。监事会认为:2021 年 度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告内容客观、合 理,未见有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5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 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价较为客观、真实。

6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监事会认为:公司落实了相关制度管理的要求,未发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 人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恪尽职守,落实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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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理利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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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359339_B01】号)确认, 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742,407,697.12 元,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686,511,397.3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111,408.79 元,扣除 2020 年度现金分红 95,521,603.37 元,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4,303,286,082.28 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1,121,858,5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1.00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 总额 112,185,854.30 元(含税),占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16.34%。

二、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 作》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目前公司所处环保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 的趋势,公司计划实施积极主动的市场战略,为了抓住环保项目的投 资机会,并确保原有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 方案,同时,为维护现有股东利益,较 2020 年度稳步提升了现金分 红水平,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比达到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6.34%,分红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

2、公司最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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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年度
每10
股送红
股数
(股)
每10股
现金分
红(含
税)
每10
股转增
数(股)
总股本(股) 现金分红的总
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元)
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
率(%)
2021 0 1.00 0 1,121,858,543 112,185,854.30 686,511,397.32 16.34
2020 0 0.85 0 1,121,858,543 95,521,603.37 625,409,940.40 15.27
2019 0 0.85 0 702,543,884 78,173,048.62 616,259,178.45 12.6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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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一、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 单位 2021 上年同期 增减
总资产 万元 2,927,710 2,705,745 8.20%
负债总额 万元 1,741,094 1,595,218 9.1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984,290 925,191 6.39%
营业收入 万元 710,190 451,175 57.41%
利润总额 万元 96,435 86,296 1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万元 68,651 62,541 9.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万元 67,460 61,847 9.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0 8.20 减少1.0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7 8.11 减少1.04
个百分点

2 、公司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710,1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9,015万元,同比 增加57.41%,主要是因本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而增 加PPP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另有新项目投产增加当期收入。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110万元,同比增长9.77%,主要是本年营业毛利增加所致。

3 、资产负债情况

2021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 59.47%,较上年度末 58.96%增加 0.51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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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方面。年末总资产 2,927,710 万元,较上年度末 2,705,745 万元增加 221,964 万元,同比增长 8.20%,主要是由于环保 PPP 项目 投资增加所致。

(2)负债方面。年末负债总额 1,741,094 万元,较上年度末 1,595,218 万元增加 145,876 万元,同比增加 9.14%,主要是由于金融 借款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方面。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84,290 万元,较上年度末 925,191 万元增加 59,099 万元,同比增长 6.39%,主要是本期盈利所致。

4 、现金流量情况

本年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PPP 项目合同会计处理实施 问答》,将确认为无形资产的 PPP 项目相关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 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将除上述情形以外的 PPP 项目 相关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运营期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 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 PPP 项目在建设阶段发生的建造支出为人民 币 80,372 万元,假设按照原会计政策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执 行上述会计政策后,本公司本年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支出。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1年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528,735 万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471,460万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57,275万元(按原会计处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647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2021年度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11,475 万元,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201,498万元,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023万元(按原会计处理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0,395万 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2021年度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为 1,222,896万元,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1,086,342万元,筹资活动的现 金流量净额136,5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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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

  • 1、经营预算。2022 年度预计完成垃圾焚烧 1,127 万吨,垃圾中

  • 转 133 万吨,污水处理量 43,694 万吨。

  • 2、投资预算。2022 年度预计在建项目建设投资 153,523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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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 业务约定书,公司需支付 2021 年度财报审计费用 290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 40 万元,合计 33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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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 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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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新增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 公司关联方变动和业务经营需要,公司 2022 年内预计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将增加,为了在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公司规 —— 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 易与关联交易》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项目的新增部分进行预 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新增 2022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3,166 万元, 其中:

(一)新增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

新增 2022 年预计发生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合计 11,865 万元(如 下明细项与合计数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其中:

为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垃圾外运处置服务,预计 交易金额 7,109 万元;

为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垃圾处置服务,预计交易金 额 2,563 万元;

为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预计 交易金额 2,010 万元。

为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 100 万元。

为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管理服务,预计 交易金额 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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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费,预计交易 金额 35 万元。

(二)新增购买商品类关联交易

新增 2022 年预计发生购买商品类关联交易 280 万元,其中:

1、向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柴油,预计交易金额 280 万元。

(三)新增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

新增 2022 年预计发生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 1,022 万元,其中: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供水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 382 万元。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保安保洁、垃圾收运处置 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277 万元。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 254 万元。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ETC 服务,预计交 易金额 109 万元。

二、新增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关联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间 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新增关 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1、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000 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 703 号。

  • 2、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滨华;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乡潘园公路 15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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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有政府指导价的,根 据政府指导价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或同行业价格水平 确定;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因垃圾处理、污泥处理、油品销售、物业管理 等业务形成了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其中主要的交易涉及了环境保护、 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采用关联交易模式是为了提高业务服务质量及 项目管理水平。上述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的生产经营 成本、收益和互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并能严格执行相关协议, 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主营业 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事后报告程序

(一)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 立判断,进行事先审议,并需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权。

(二)事后报告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明确的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的前提下, 授权经营班子进行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 度审计报告,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上对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作出说明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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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公司董事会在定期报告中对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披露。

  •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超出上述关联交易范围的关联交易

  • 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新增 2022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董事审议 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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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赵爱华女士、姜海西先生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 公司董事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陆罡先生、刘延平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附件:陆罡先生、刘延平先生简历附后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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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海环境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罡, 男,汉族,1970 年9 月出生,江苏籍,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4 年7 月参加工作,1993 年11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署见习、科员,上海市 建委建材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科员,上海市建委工程建设处科员、 副主任科员,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工程建设处主任科员,上海市城乡建 设交通委工程建设处主任科员、住宅建设协调处副处长,上海市对口 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工程建设组成员、指挥部纪委委员,上海市 建设管理委标准定额管理处处长,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标准定 额管理处处长,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经理、重大 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部(重大办)总经 理(主任)、工程总监,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执行董事。现任上海城 投(集团)有限公司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刘延平, 男,汉族,1975 年4 月出生,山东籍,中共党员,大 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1997 年7 月参加工作,1997 年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员,上海市 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能源计量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 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 管理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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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 地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 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 3 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张辰先生、王 蔚松先生和王学江先生,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张辰,男,汉族,1964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1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 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排水室工程师,给排水三室副主任、主任,院 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处处长,2001 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王蔚松,男,汉族,1959 年 11 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 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2 年 6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学江,男,汉族,1974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 士生导师。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先后于同济大学和法国里昂 中央理工大学(Ecole Centrale De Lyon)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 年至今在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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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于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从事高级访问学者研究工作。 - 目前兼任井冈山大学兼职教授、中国 澳大利亚土壤与食品安全联合 - 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同济 伯克利(美国)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中心 高级研究员。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均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我们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法律法规的情况。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通讯方式
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11 11 10 0 0
王蔚松 11 11 10 0 0
王学江 11 11 10 0 0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未出席次

1 1 0 0
王蔚松 1 1 0 0
王学江 1 1 0 0

2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 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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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3 、审议决策事项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 特长,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 多角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 前,我们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 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 我们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 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 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 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 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 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促进公司发展,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 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管 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 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 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和持续经营能力,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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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 赁》(2018 修订)(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以 上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使公 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4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我们事先认可,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上市第五年,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各类信 息共计 40 篇;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4 篇,确保了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不 遗漏。同时,主动对接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 治理方面的信披要求,发布了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取得了 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馈。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上交所沪市主 板上市公司 2020-2021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6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非常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公司已修订的《内部控制手册》的执行情况。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 划开展工作,并对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21 年,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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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7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薪 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当中。

报告期内,三个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共召开 8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和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各委员会 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 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依法运作 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 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将秉 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 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 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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