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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Power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Oct 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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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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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05-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关于召开 年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 别 提 示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 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14日-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股权登 记日为2005年11月4日。
2、公司股票于2005年10月10日开始停牌,最晚复牌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 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 票停牌。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通过,公司股票将于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公告次日复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0月10日发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 年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14日-2005年11月16日每日9:30至11:30、13:00 至15:00(即2005年11月14日至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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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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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黄浦区中山南路77号(近外马路) 上海良良大酒店8 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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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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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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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 下简称“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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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0 月31日和2005年11月10日。
8.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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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1月4日,凡在2005年11月4日下午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 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进行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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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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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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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上海电力股票自 10 月 10 日起停牌,最晚于 10 月 20 日复 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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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10 月 20 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 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公告后 下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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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10 月 20 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 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公 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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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 程序结束之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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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 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 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 投票具体程序见《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 项内容。
三、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安排
- 1、沟通期限
自本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
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 2、沟通方式
非流通股东将通过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 的沟通和协商:
同时,公司提供以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电话:(021)51171016、(021)51171017 传真:(021)51171019
联 系 人:唐勤华、周金发、池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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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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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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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 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 4、公司股票复牌后,不再调整改革方案。
四、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 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网 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 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由公司董事会 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 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 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 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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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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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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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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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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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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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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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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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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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 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 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 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五、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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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记时间:2005年11月8日—11月9日每日9:30至11:30、13: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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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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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进行登记;异 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 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 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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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36楼 邮政编码: 200010 联系电话: (021)51171016、(021)51171017 指定传真: (021)51171019
联 系 人:�唐勤华、周金发、池济舟
- 4) 注意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
用自理.
- 5) 联系人:公司股东会议秘书处
联系电话:(021)51171016、(021)51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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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5年11月14日-2005年11月16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05年 11月14日至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 738021
投票简称: 上电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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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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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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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 的议案,如下表:
| 的议案,如下表: | |
|---|---|
| 议 案 | 申报价格 |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 1.00元 |
-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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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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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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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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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11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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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2005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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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 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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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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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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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2005 年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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