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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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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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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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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 分本公司A 股股票办理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3 月9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 下简称“电气总公司”)的通知,电气总公司拟以所持本公司A 股股 票及其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 换债券”)。

根据电气总公司于2020 年1 月7 日获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 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51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电气总公 司可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 券,本次可交换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无异议。《无 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 业务中心2020 年2 月8 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债券业务安排 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募公司债券证监会批复、私募公司债券和资产 支持证券无异议函有效期自2020 年2 月1 日起暂缓计算,恢复计算 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和2021 年1 月11 日发布的《关 于调整债券业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监会批 复、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无异议函有效期2021 年起

恢复计算”,《无异议函》有效期至2021 年12 月7 日。本次可交换债 券分期发行,本期发行为第二次发行,2021 年第一次发行,电气总公 司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 组织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

电气总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 交了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 的申请文件,并拟于质押专户开立后将持有的不超过254,545,455 股 本公司A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2%)自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 专户以办理质押登记,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 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