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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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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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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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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3 月 26 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110 号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三十五 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 名,实到监事5 名。本次会议由周国雄主席 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2020 年度公司分别对下属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集优”)持有100%股权的内德史罗夫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 人民币3.2 亿元的减值准备;对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电气香港”)持有100%股权的TEC4AERO GmbH 公司产生的商誉计 提人民币1.5 亿元减值准备。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体现出会计处 理的稳健,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对个别重大项目计提合同预计亏损的议案
同意2020 年度公司对所承接的950MW 迪拜光热工程总承包项目 计提合同预计亏损10.62 亿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此次计提合同预计亏损体现出会计处 理的稳健,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合同预计亏损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051,384 千元,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47,763 千元,当年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05,139 千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794,009 千元。
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之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 币0.7178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127,375 千元, 约为 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175 千元的30%。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公 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中的公司管治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 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五届四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年报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规定。
-
3、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
-
易所的规定。
-
4、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服务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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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咨询
-
2、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法定审计
-
3、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
4、新制订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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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外业务税务风险评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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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创新商业模式会计处理咨询
-
基于2020 年审计服务范围,2021 年审计收费不高于2020 年。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十、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2020 年度环境、社会 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1 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 年新增对外担保4,150,734 万元,包括:
-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382,850 万元;
-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519,674 万元;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50 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视同担保的授信额 度1,148,160 万元,其中:
-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1,145,160
-
万元;
-
(2)财务公司为参股公司开具保函总金额为3,000 万元。
-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审批有效期至公司下
-
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予董事会决定单独或 同时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 股股份或H 股股份各自数量的20%的A 股和/或H 股(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一般性授权的具体内容如 下:
(一)授权内容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依照下文第2 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授予公司董事会在相关 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 独或同时发行公司A 股及/或H 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并作出或授予 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相关决策(包括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作出 或授出可能须于相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决策)。
2.由公司董事会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 或其他原因发行)的A 股及/或H 股数量分别不超过本议案获股东大
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该类股份的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 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拟发行股份的类别及数目;(2)定价方 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4) 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决策; (6)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 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 所需或相关的全部行为、文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 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 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 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 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 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4 项和第 5 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对《公 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适当及必要的修 改,并履行境内外法定的有关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以及采取任何 其他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手续以实现根据本议案发行股份以 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会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递交与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 文件。
9.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 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 上述授权。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A 股及/或H 股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 行使该等权利的相关决策,而该等决策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 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本议案中所述“相关 期间”为自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最早之 日期止:
-
1.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除非该年度股东大会以普
-
通决议形式通过更新此一般性授权);
2.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 之日。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 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 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相关期间结束后完成,则相关 期间将相应延长。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的规定,并经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 备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条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 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十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
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内容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
-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
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 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本 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 按照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
同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 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 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 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 的原则处理;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0,597,109 股
(含1,570,597,109 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为准。在前 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者因股权 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7.上市地点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
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 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
| 零碳能源电力技术 研发项目 |
超临界CO2技术研发项目 | 98,711.00 | 55,000.00 |
|
| 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项目 | 32,997.00 | 19,000.00 |
||
| 电解水制氢技术研发项目 | 40,280.00 | 26,000.00 |
||
| 智慧城市关键平台 及系统开发项目 |
智慧城市“一网统管”系统开发项目 | 44,052.88 | 34,000.00 |
|
| 智慧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系统开发项目 | 51,573.21 | 38,000.00 |
||
| 星云智汇工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创新应用项目 | 70,210.53 | 56,000.00 |
||
| 延安能化100 万吨/年洗中煤多联产循环综合利用示范EPC 项目 |
191,701.93 | 125,000.00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 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7,000.00 | 147,000.00 |
||
| 合计 | 676,526.55 | 500,000.00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少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 的差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最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 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前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 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 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 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 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 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前 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