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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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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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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董事会四届三十五 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情况 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部分资产出售根据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经评估的部分资产 评估值确定, 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该 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劲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 事均同意本项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签署):
吕新荣
简迅鸣
褚君浩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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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荣
简迅鸣
褚君浩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五 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 2016年9月23日召开,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情况 讲行了事前审阅, 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部分资产出售根据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经评估的部分资产 评估值确定, 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该 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劲均回避表决, 公司其余董 事均同意本项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署):

吕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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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鸣
褚君浩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