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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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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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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审核和了解公司2021 年度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建议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 性授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我们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的条件。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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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尚需经过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及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预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经审阅《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 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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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法违规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此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 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可充分 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 健全和贯彻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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