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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 AGM Information 2021
May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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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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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注 意 事 项 ................................................ 2 1、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 3 2、关于选举干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 意 事 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 制定本注意事项。
-
1、本次大会公司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
-
方面的事宜。
2、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3、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
4、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为特别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须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 通过。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5、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除非征得大会主席同意, 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6、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2
议案一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10 月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9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4 月修订)、《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2019 年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2019 年10 月17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的文件要求,以及公司2020 年实施 的回购注销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H 股股份事项和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完成转股等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 《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第二十条 在2008 年首次新增境内上 市人民币普通股、2010 年非公开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2015 年公司在境内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完成转股、2016 年向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2017 年向上海电气(集 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及2019 年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限制 性股票授予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调整为人民币15,152,461,836 元(截至2019 年9 月30 日止)。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依照中 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 |
第二十条 在2008 年首次新增境内上 市人民币普通股、2010 年非公开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2015 年公司在境内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完成转股、2016 年向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2017 年向上海电气(集 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2019 年公司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2020 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以及2020 年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H 股股份后,公司 的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 15,705,971,092 元(截至2021 年 |
3
| 手续。 | 2 月1 日止)。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的,应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2 月1 日止)。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的,应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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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四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 月时间限制。 …… |
第四十四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公司股份5% 以上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情形除外。前款所称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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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 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 五日内,公司H 股不得进行因股 份转让而发生的股东名册的变更 登记。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前或者公司决 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涉及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事宜的,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 行。 |
||||
| 行。 | |||||
| 第六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 |
第六十三条 公司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应 |
4
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 当于会议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发 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 出书面通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 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个工作 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日或十五日(孰长为准)前发出书 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 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当将会议拟 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 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决定通知 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 未载明的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 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 会;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 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 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 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 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决定通知 未载明的事项。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 …… 前款所称公告,应当于会议 前款所称公告,应当于会议 召开前四十五日至五十日的期间 召开前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 内,在中国的指定媒体(报刊、网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 站)上刊登公告,有关指定媒体应 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当是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一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 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指定的。一 已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已 …… 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5
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 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 当参照第六十三条关于股东大会 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 会议通知的时限发出书面通知, 及开会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 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日 别股份的在册股东。拟出席会议 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别股份的 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 在册股东。 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 公司。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 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达到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该类 别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 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会议;达不 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 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 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 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 会议。
| 第一百〇四条 | 第一百〇四条 | |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 |
|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可以公 |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 |
|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 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
|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 | |
|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 | |
|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 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 | |
|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 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 | |
|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 | |
| 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 ||
|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 ||
|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 | ||
| 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 | ||
|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 |
6
| 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 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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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 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 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 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 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 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 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 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 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 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 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 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 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 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 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 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 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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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 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 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 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 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 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 当于会议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发 出书面通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个工作 日或十五日(孰长为准)前发出书 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当将会议拟 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 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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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 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 |
本条删除,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调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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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 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 会;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 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 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 东,经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 会。 一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 条 …… …… 上述所称公告,应当于会议 上述所称公告,应当于会议 召开前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 召开前四十五日至五十日的期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机 内,在中国的指定媒体(报刊、网 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站)上刊登公告,有关指定媒体应 一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 当是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 已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所指定的。 一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 已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三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 条 条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 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 当参照第十六条关于股东大会会 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 议通知的时限发出书面通知,将 及开会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日期 别股份的在册股东。拟出席会议 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别股份的在 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 册股东。 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 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四 本条删除,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调 条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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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 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达到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该类 别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 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会议;达不 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 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 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 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 会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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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干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提名干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干频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现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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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干频先生简历
干频先生,58 岁,现任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干频先生曾任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二厂经理、 党委书记,上海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执行 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发动机项目负责人、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技术中心副主任、 燃料电池汽车事业部总经理、新能源工作推进小组副组长、技术管理办 公室主任、新能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新能源和技术管理部执行总监,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干频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 大学船舶内燃机专业,拥有工学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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