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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DragonNet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r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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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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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 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激励对象中没有监事、独立董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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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 9 日

(本页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签署页,无正文)

杨万强 彭玉龙

刘思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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