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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COOLTECH POWER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Oct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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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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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5-061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捷星新能源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捷星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星新能源”) 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比例49% 的控股子公司。基于新能源汽车领域良好的市场前景,为了更好地开 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相关业务,捷星新能源向苏州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4,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其中,3,000 万元为普通 保证担保方式,500 万元为信用担保方式,500 万元为科技贷款。为 支持捷星新能源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捷星新能源上述3,000 万元授 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捷星新能源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捷星新能源为公司持股 比例49%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有其董事会多数席位。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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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捷星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12 月12 日 注册资本:3921.568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华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娄江东路30 号
营业范围:研发、生产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 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汽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相关配件的销售, 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 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4年末 | 2015年6月30日 | |
| 33,725,282.15 | 123,743,055.06 | |
| 资产总额 | ||
| 1,897,843.66 | 25,461,142.21 | |
| 负债总额 | ||
| 1,897,843.66 | 18,362,612.80 | |
| 其中:流动负债 | ||
| 1,000,000.00 | 2,000,000.00 | |
| 其中:银行贷款 | ||
| 31,827,438.49 | 98,281,912.85 | |
| 净资产 | ||
根据上述会计数据,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58%。
三、担保事项说明
根据苏州银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保证 担保合同”),公司拟为捷星新能源前述3,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从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 保证期限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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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同时,捷星新能源及其另外两家股东苏州吉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吉亚投资”)和鹏建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建国 际”)与公司达成一致,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 保证方式为:捷星新能源以其所有资产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吉亚投资和鹏建国际以其各自持有的捷星新能源股权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范围和期间与公司本次承担的保证担 保范围和期间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新能源汽车具备零污染、零排放、低能耗的特点,符合国家对节 能、环保的要求。随着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 产业实现了较快发展。捷星新能源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动力锂电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国内 最早投入研发三元材料小型圆柱电芯动力系统的专业公司,捷星新能 源的产品和技术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为支持捷星新能源的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捷星新能源提供担 保。本次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担保合法合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目 的是为了补充捷星新能源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捷星新能源的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对捷星新能源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 有充分了解和控制,且捷星新能源及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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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担 保事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4,127.56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4 年度净资产 的15.2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 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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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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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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