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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COOLTECH POWER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Dec 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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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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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1-04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7 号”文《关于核 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 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泰电源”)采用网 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4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截至2010 年12 月23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 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869,595.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6,130,404.54 元,其中 超募资金余额为533,270,404.5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90037 号” 《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1、2011 年3 月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部分超募资金8,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1 年6 月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2,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3、2011 年6 月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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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出资对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增资7,500 万元, 其中6,2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 批准公司签署关于增资智光节能的《增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增资后, 公司持有智光节能20%股权,后者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截至目 前,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对智光节能投资3,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00.00 元,已 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35,000,000.00 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353,270,404.54 元。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安排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过详细讨论并进行了 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决定使用7,000 万元超 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销售订单的增长,为了满足市场 和客户的需求,及时交付产品,公司需要提前备料,同时客户的付款 周期一般较长,所占用的流动资金不断增加,因此公司拟使用超募资 金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7,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目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6 个月时间可 以减少利息负担约215.60 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阶段性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 个月内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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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刊登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 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出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 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 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等相关法规。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海通证券认为:科泰电源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该 事项已经科泰电源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科泰电源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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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保荐机构对科泰电源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六、备查文件

  •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 议》;

  • 2、《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 议》;

    •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使

  •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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