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NGHAI CEO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2, 2021
58348_rns_2021-07-12_767421d0-83ef-4ae5-82c9-322b9cc6520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文俊先生、曲 献伟先生、许太明先生、孙卫东先生、李文静女士、雷志天先生、冯和伟先生的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苏勇先生、李建勇 先生、李长宝先生、罗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418 x 1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0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8 x 2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8 x 8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64 x 1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