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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Co., Ltd. — M&A Activity 2021
Jul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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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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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丰 明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鹏、钟书鹏、南京道 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4 位股东持有的南京凌鸥创芯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95.75%的股权,并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凌鸥创芯 95.75%的股权,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 涉及的尚需审批的事项已在《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凌鸥创芯 95.75%的股权,截至预案签 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 承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权属清晰,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前,公司及凌鸥创芯独立运营、资产完整。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能继续保持必要的独立性。
4、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专注于运动控制领域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业务,与上市公司的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设计业务同属于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之集成电路设计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行业 地位和影响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扩 大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布 局,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或者同业 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