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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58373_rns_2021-04-14_62b09fec-bbd0-4001-b8f0-12a225b69b4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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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晶丰明源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提前审阅, 并对公司提供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后,依据客观公 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震远(签字):

2021 年 4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歆晟(签字):

2021 年 4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洪志良(签字):

2021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