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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RIGHT MEAT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Oct 3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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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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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3 2005-013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 12 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 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事项
-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5 年12月7日(周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5 年12月5日― 2005 年12月7日(期间的交易日),每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2 、股权登记日: 2005 年11月25日
-
3 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通北路 号本公司会议室
-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 、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 、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
-
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7 、会议的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刊载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11月22日和11月29 日。
-
8 、会议出席对象
-
( 1 )凡 2005 年1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1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 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 9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第一次停牌时间:自 2005 年10月31日始,最晚不迟于 2005 年11月10 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将在 11 月 9 日以前(含 11 月 9 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 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 复牌。
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11 月 9 日以前(含 11 月 9 日)公告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 东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 公司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2005 11 28 公司股票第二次停牌时间:自 年 月 日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 之日持续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 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 票复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 中任一种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 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
2
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 本次会议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 第六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 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可向流通股 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上海梅林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 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见公 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 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
1
-
(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
-
准;
-
2
-
(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
-
准;
-
3
-
(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
-
为准;
-
4
-
(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
-
(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
-
(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 则不论流 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 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并采取召开网上交流会、走 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 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五、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 2005 年 12 月 1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00 至下午 4:30 到本 400 公司(上海市通北路 号)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 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和出 席人身份证。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 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5 年12月5 日至12月7日 ( 期间的交易日 ) 每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投票程 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2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073,投票简称:梅林投票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
-
(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4
-
2 1.00
-
(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 元代表本议 1.00
-
案,以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1.00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元
-
3 1 2
-
( )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股代表同意, 股代表反对,
-
3 股代表弃权。
| 3股代表弃权。 | 3股代表弃权。 | 3股代表弃权。 | 3股代表弃权。 | 3股代表弃权。 |
|---|---|---|---|---|
| 例如,流通股股东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
||||
|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委托股数 |
| 买入 | 738073 | 梅林投票 | 1元 | 1股 |
| 流通股股东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
||||
|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委托股数 |
| 买入 | 738073 | 梅林投票 | 1元 | 2股 |
流通股股东弃权,则具体程序如下:
|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委托股数 |
|---|---|---|---|---|
| 买入 | 738073 | 梅林投票 | 1元 | 3股 |
七、其它事项
- 1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日 (2005 年 11月28日 ) 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 案实施及公司股票复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4 、联系方式
400 地址:上海通北路 号
5
200082 邮编:
电话: 021 - 65419725 021 — 35110179 传真: 021 - 65123609 联系人:曹希良、任吉勋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0月31日
附件: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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