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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ELLING CORP.,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Oct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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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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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810 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方案的预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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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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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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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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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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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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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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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171 | 上海贝岭 | 2024/11/8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帐 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 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 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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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 1、联系方式:
电话:021-24261157 传真:021-64854424 联系人:李刚 徐明霞
2、会议地点附近交通: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810 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地铁 9 号线桂林路站、12 号线虹漕路站出站步行可达;附近公交车有 89 路,
93 路,131 路、809 路、上嘉线等。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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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 “ ” “ ”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