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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Mar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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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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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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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4 月 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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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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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北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受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1972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贾建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本人贾建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谨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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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刊登 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 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 予条件、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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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安排。
5、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 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7、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 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 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路 1018 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 楼会议
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
| 2 | 《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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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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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3 月 3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4 月 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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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长宁路长宁区 1133 号长宁来福士广场 2803 北特科技 收件人:证券部
邮编:201816
电话:021-6219026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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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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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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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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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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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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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贾建军 2022 年 3 月 1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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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 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贾建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 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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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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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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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 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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