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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Feb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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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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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靳坤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114,05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7%,本次补充质押后,靳坤先生 质押股份88,766,555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77.8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41,807,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0%,本次补充质押后,靳坤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6,147,733 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74.85%。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靳坤先生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 况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等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 数 |
是否为限 售股 |
是否补 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 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
|---|---|---|---|---|---|---|---|---|---|---|
| 靳坤 | 是 | 2,470,000 | 否 | 是 | 2021 年2 月 10 日 |
2021 年4 月9 日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2.17% | 0.69% | 补充流动 资金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 股东名 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 |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 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 冻结股份数量 |
|||||||
| 靳坤 | 114,058,600 | 31.77% | 86,296,555 |
88,766,555 |
77.83% | 24.73% | 0 |
0 |
0 |
0 |
| 靳晓堂 | 27,748,755 | 7.73% |
17,381,178 |
17,381,178 |
62.64% | 4.84% |
0 |
0 |
10,367,577 |
0 |
| 合计 | 141,807,355 | 39.50% | 103,677,733 | 106,147,733 | 74.85% | 29.57% | 0 |
0 |
10,367,577 |
0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靳坤先生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8,766,555 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77.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73%,对应融资余额25,000 万元;未 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 股。靳坤先生具 备资金偿还能力,靳坤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 自有房产等。
2、靳坤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 司利益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情况
控股股东靳坤先生最近12 个月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五、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坤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 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靳坤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六、本次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 此产生变动,靳坤先生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 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