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0

May 12, 2020

57344_rns_2020-05-12_e3567af6-30dd-46a4-b2ce-7e41a0355ebd.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谢云臣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950,000 股,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徐鸿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72,550 股,监事曹青女士持有公司 股票22,500 股。

  • 本次减持计划进展:谢云臣先生在2020 年2 月12 日至5 月12 日之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877,100 股,徐鸿飞先生在2020 年2 月12 日至5 月12 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3,000 股,曹青女士在 2020 年2 月12 日至5 月12 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7,500 股,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谢云臣先生、徐鸿飞先生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曹青女士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谢云臣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19,827,100
5.5228%
IPO 前取得:
19,827,100 股
徐鸿飞 董事、监事、 495,550
0.1380%
其他方式取得:

1

高级管理人员 495,550 股
曹青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0,000
0.0084%
其他方式取得:30,000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股数
量(股)
当前持股
比例
谢云臣 1,877,100
0.5229%
2020/2/12 ~
2020/5/12
集中竞价交易 8.35 -9.88 17,475,405 17,950,000
5.0000%
徐鸿飞 123,000
0.0343%
2020/2/12 ~
2020/5/12
集中竞价交易 9.31 -9.31 1,145,130
372,550

0.1038%
曹青 7,500
0.0021%
2020/2/12 ~
2020/5/12
集中竞价交易 9.11 -9.11 68,325
22,500

0.0063%

3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谢云臣、徐鸿飞、曹青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 期间内,以上三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谢云臣先生、徐鸿飞先生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曹青女士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董事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5 月13 日

5